陈仪公布“公职放逐令”法案的风声是在 35 年 9月但台人大退潮是35年3月至9月
http://i.imgur.com/jdkK1yM.jpg上表出现一个很奇怪的结果简录当年民报社论停止公权的决断可以说是一种革命。在日本占据时代,为出风头、贪名利,甘心做走狗的所谓御用土豪劣绅,......对此不肖分子应该要有一番肃清工作才是。日寇时代,并不是为经济生活所逼,而自动的要求担当违背本省人民的利益及损害国家的权益工作之土豪劣绅,当这肃清的时候,要自己反省退场,莫强辩,莫出怨言。后来方有自新之路可行。换言之处置皇民皇(奉)公会是没有问题问题在地下,同篇社论所提对台胞有无汉奸问题,国内的判例已决台胞不适用汉奸处置法。我们相信其宽大的判决,是中央政府体念台胞受日本压迫榨取的苦楚,出于同胞爱的措施,蒋主席对可怨的日本尚且以德报怨相待,倘有对在日本压迫下,无言可诉的善良同胞,视为敌人,或讥为奴化,故划内外省人感情隔膜之鸿沟者。其意叵测,实为遗憾。对这停止公权的措施,想无反对者,可是不无失了时机之嫌。而且未见提及比参加皇民皇公会更失民族正气之徒的处置,未免有网漏吞舟之鱼的感慨。对这点,省当道须要冷静慎重考虑不可轻轻裁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