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前其实可以先读法律
名 称 中华民国刑法
第 18 条 未满十四岁人之行为,不罚。
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八岁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
满八十岁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
我国法律, 最低的完全行为能力人系刑法之规定, 也就是18岁
另外, 考取驾驶执照最低年龄也是18岁
https://www.mvdis.gov.tw/m3-emv/mustknow/moto
从而可知于我国法律中所认定, 最低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之年龄就是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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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 16 岁? 12岁? 干嘛不让无行为能力人都能投票???
那就high了啊...婴儿. 疯子, 通通来投票
不爽还可以在投票所放火ˋ拉屎
婴儿还可以干脆把选票吃了...爽啦!!
快穿裤子吧.....都快半年了, 会感冒咧......................
※ 引述《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头)》之铭言:
: ※ 引述《Uizmp (黑袍法师)》之铭言: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408/588886/
: : 立院初审通过 公投投票年龄降至18岁
: : 2015年04月08日16:50
: : (新增:审查会中官员及立委说法)
: :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下午开始逐条审查《公民投票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稍早通过
: : 亲民党团、台联党团提出的修正案,将公民投票年龄由现行20岁,降至18岁。其他
: : 条文目前仍在审查中。
: : 行政院秘书长简太郎表示,把公投投票年龄由20岁降至18岁的立意良善,政院不反
: : 对,但因目前朝野也在讨论修宪把公职选举投票年龄降至18岁,是否修法与修宪一
: : 起配合,尊重立院意见。民进党立委郑丽君问简:“你赞成?”简说:“我不反对
: : 。”
: : 郑丽君呼吁,投票年龄若降至18岁,投票人数会增加,所以《公投法》中的相关门
: : 槛设计难度会变更高,要配套一并修正。国民党立委张庆忠则说,他迎合时代潮流
: : ,也支持把公投年龄降至18岁,但公民权应有一致性,其他满18岁就代表成年的相
: : 关修法也要一并推动。(黄扬明/台北报导)
: : 发稿:16:41
: : 更新:15:50
: : ==
: : 1. 不意外的将会在投票前看到一堆被父母扣押身分证的求救文了
: : 2. 投票人数增加和门槛设计难度的关系是.....
: : 因为年轻人投票率过低所以 50% 更难达到了吗?
: 干脆开放到16岁啊。
: 开放到18岁。
: 高三才能参与民主。
: 高一为何不能投票???
: 所以应该开放16岁有投票权。
: 同样的理由开放18岁。
: 没道理挡16岁。
: 甚至我认为可以的话应该开放到12岁。
: 理由,既然18岁可以,为何12岁不行???
: 大家说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