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对于军方惩处多有讨论,本文不就惩处是否合宜,单就国军规定提出几点看法
若内文所述有误,请不吝指正
就本人经验,每年表现合理,长官有权给予的奖励点为三点
一点一支嘉奖
所以可以拿三个嘉奖或一只小功(不过最常拿到两个嘉奖)
至于功过相抵部分,这是有条件的:
1.前功不可抵后过 (必须戴罪立功的意思
2.资安,泄密所计的过不能抵
3.功必须大于等于过,要消小过必须用小功以上,不能用三支嘉奖抵
要记大功大概要完成很重大的战训任务或是有什么超级过人的表现吧.
被调离主管职的人大概没什么这方面的机会
另外之前有单位的人因为工作上的事被告,想退伍报告就被挡下来了
会等判刑确定之后才会有动作(不过是被告民事,告刑事如何就不知道了
至于劳中校,如果很幸运的没被判刑(我看很难)
大概坐办公桌做到中校期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