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那个叫健保补助款,不是健保费
我就搞不懂,这事都那么久了,把词用正确很困难吗?
我猜是媒体转述的问题,柯文哲自己当医生的应该不会弄混
台湾的媒体拜托用功一点可以吗?
如果不知道什么叫健保补助款,为什么要这样的名词区分的
请左转出去查清楚再回来跟人家讲这个问题
台北市欠的东西跟你我薪水单上每个月扣的那几百块一点关系都没有
那为什么台北市这个问题特别严重,
因为跨县市到台北市来就业的很多,小弟在2006年以前都是
所以台北市要负担很多非设籍台北市者的健保补助款
在以前,公司营业税直辖市政府可以截成的时候,台北市公司多,一点问题也没有
后来营业税改国税全部中央收走,
在公司这方面的进项没了却还是要负担公司非设籍台北市员工的健保补助款,
所以才打上了官司
最后台北市败诉的理由也很简单,税法归税法,健保补助款关健保补助款
台北市没了税收关健保补助款屁事,跨法域找救援,去死刚好
或者精确的说,法院的意思是这不是应该在司法体系里解决的问题,而是要靠立法
但为什么要打官司理由如上,请问是无理取闹吗?
到现在都还有人在靠北营业税什么税缴中央污染留地方的问题,而且还基本谣言
当初税缴中央,健保补助款却继续留地方,千真万确的就是进项没了支出还在
马英九向当时的中央抗议,就不对了?
马英九当总统以后倒是真的推动修法把这个问题根本解决了
(不知道修什么法的自己去估狗,全贴上去这文也许就没人有耐心看完了)
有人讽之以‘马总统帮马市长解套’
但会欠这笔钱的理由如上,是以为高雄市跟其他直辖市没被favour到是不是?
话这样讲一半对吗?
修法以后的结果,
以前欠的非设籍当地员工健保补助款部分,中央地方各半
未来的则一律由中央负担
前一阵子高雄市出来靠北说什么中央健保补助款台北都比高雄多
废话,原来台北之前遗留的问题就比高雄大,都一样补助各半的话难道还要高雄多不成
是那么希望自己以前遗留的问题跟台北一样大喔?
那前一阵子到底柯文哲批准要快还的部分是什么呢?
新闻有仔细看的话,根本都有提到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4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