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我真的看到护航的极致了。
“你们谁没有罪的,才可以用石头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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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story/7339/799407
不关心山林 人人都是山老鼠
联合报 袁孝维/台大森林环境暨资源系主任(台北市)
“漂流木”是指当台风带来的豪大雨,超过森林植群所能负载而造成坡地崩塌,原本
定植于坡地之林木,连根随土石及洪流冲刷而下称之。“漂流”两字,让人误以为木
头们像电影“少年Pi的奇幻漂流”一般,在汪洋大海中载浮载沉,所以应骨瘦如材、
残破不堪。但是,其实因为木头被冲刷下来的距离、时间、速度不同,会产生各种样
态的漂流木。
内湖漂流木引发争议,经林务局由外观的树皮剥落、撞击痕迹等典型漂流木特征,鉴
定是漂流木无误;再进一步根据木头剖面的色泽、纹理、味道等,判定有红桧、台湾
扁柏、杉木类、阔叶树等,其中以高经济价值的“针一级木”红桧及扁柏至少十支为
大宗。
上述鉴定结果是事实,请不要怀疑专业。令我不解的是,即便公文是真,漂流木也是
真,难道现场官员没人提出合法掩饰非法质疑吗?
而再看捡拾漂流木一事。一百年森林法条文修正为当地政府需于一个月内清理注记完
毕漂流木,之后由民众自由捡拾,捡到红桧扁柏也无妨,只要向河川局申请,还可开
著大型机具进入河床地搬运。到一○二年再修了一次,增加了公告范围如位于原住民
族地区者,优先开放设籍居民捡拾,其他则不变。如果我是“柯南”,我会去了解是
那些立委坚持修法,让“合法掩饰非法”木头,可堂而皇之混入市面。
在“山老鼠”人人喊打、喊抓贼的同时,其实不要忘了真正的力量,是在我们消费者
手上。显而易见,台湾对林产物的需求一直是存在的,一味的禁止是否恰当?在保育
与利用之间如何取得平衡?如何有效合理满足供需?的确有需要推动林木生产履历认
证。
请你先检视家中有没有来路不明的产制品,你是不是也因为拥有红桧扁柏而沾沾自喜
?如果林业政策再不做整体思考,只是抓着林务局打有什么用?现况其实是“人人都
是山老鼠”,大尾与小尾,还有漠不关心的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