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谈“章不是我盖的”
◎ 黄瑞玲
纸本与电子公文的差异,前者附件多、不易扫描或属有价证券等。电子化政府推行以来,
举凡开会通知、一般文书,都在公文系统依分层负责完成线上签核,再由发文人员以一指
神功透过公文交换机,将文件寄达受文单位。
纸本公文系经由人工层层签核至完稿,才由缮打人员校对付印,经核准的公文才能盖章,
文书监印人员只是负责盖上市长签名章。事关百亿经费的案件,若说不代表市长曾经手过
此公文,谁相信?
公务员自报到日起,人事处就会依规定刻职名章予承办人,因应差假管理,每位公务员都
会有职务代理人,单位主管都刻有甲乙章,以备差假不在时,由代理人以乙章决行不致延
误公文。若经费庞大需多方研议时,必等主管返回而展延办理。难道大巨蛋、美河市几百
亿的案件是小案件,不需市长知道,这如何对人民解释?此时此刻又已是全面电子化政府
,公文多在线上批核,没章也没名可签,网络上以自然人凭证识别身分。若主管出国或开
会,代理人理应权理,但主管不能以“不清楚”、“非我经手”一语带过,那叫哪门子负
责?
是的,分层负责是挺重要的。决策者如果无心无意看清公文内容,事后又以非亲笔签名而
卸责,就政治责任而言,不是说“我不知道、章不是我盖的”,就可以卸责。
(作者为退休公务员,台东县民)
说谎? 还是偷盖章?
◎ 黄招荣
我在国小担任教师兼任文书工作十三年,公文流程我很清楚。公家机关在发出公文前,都
必须先有一张公文的“草稿”,此案件的业务关系人都要一一盖职名章,表示对公文内容
知悉,最后呈给机关首长。若主管有意见,都可以在公文草稿上删改润饰、加注,甚或全
盘否决,不发文也可,因为这只是机关内部的公文草稿而已。草稿最后到了机关首长,机
关首长若同意草稿的内容,则会加注类似“同意发文”之字样,代表这份草稿的公文内容
已获得机关首长、甚至所有相关业务人知悉且同意,再将公文草稿送到文书课(组),把
草稿转成函(即正式公文)并用印。简单的说,在发出公文前,文书人员一定要看到草稿
上有机关首长“同意发文”的字样,才能发文并用印(如果是用电脑系统收发文,则相关
业务人都要插入个人的自然人凭证卡片及输入密码),况且市(县)府还有编列“监印”
的人。这显示一份公文要发出去,必有层层把关,机关首长也必定知悉公文内容。
现在,马英九辩称对美河市的公文内容完全不知情,那只有两种情况:一是马英九说谎(
这已是他的惯性),二是此公文有人拿马英九的签名章偷盖,然后发文,这必须集体伪造
文书才行(那就要请北检立刻分案侦办)。
(作者为国小教师,台湾南社社员)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67334
拿学校跟台北市政府来比 真是揽趴比鸡腿 学校老师干事哪里需要发什么文
学校组织很单纯 所以发文都校长决行可以 但台北市政府下辖32个一级机关
员工七万多人 怎可能什么事情都市长决行 甚至大部份的文各局处首长自己就决行掉了
发文程序有层层把关没错 但不代表所有公文内容市长都知道
作者: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5-03-30 13:06:00没错 所以几百亿的美河市大巨蛋公文 马市长怎会知道呢?
作者:
rx178mk2 (..............)
2015-03-30 13:08:00原po裤子漂到哪里去了?
这件事很简单 拿公文原稿出来看上面谁决行的不就知道了 一直在那边扯签名章转移焦点
作者: suzer (SUZER) 2015-03-30 13:14:00
马:金额一兆以下代为决行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5-03-30 13:18:00
马市长只是无能,没有贪污,查无不法,谢谢指教
作者: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5-03-30 13:20:00这签名档2008就看过了 啥时作个2008~2015的更新版
作者:
walter41 (walter)
2015-03-30 13:21:00我也想看柯P让马一刀毙命,老是放话搞人民公审算啥
作者: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5-03-30 13:21:00还是打算同一套签名档可以再战十年?
作者:
wkwtb (....)
2015-03-30 13:21:00学校的例子很烂,学校一堆公文都便宜行事不过这种百亿的案子,就算马不知道(章不是自己盖的),还是难逃监督不周(至少是你授权的吧)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 2015-03-30 13:23:00
是柯文哲放话吗?不是吧,是马总统自己先起头的吧,宁愿秀下限也不能没有版面的马总统
作者:
bbbruce (布鲁斯)
2015-03-30 13:26:00阿扁下台
作者:
Rigaudon (四海之内反***者皆朋友)
2015-03-30 13:27:00章是阿扁盖的啦,还不去高雄抓他?
台北市长马英九只关心自己的体重 几百亿的市政他不care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3-30 13:32:00本来就不能拿一般行政流程来比较了
权益分配这种百亿小事,干嘛要烦马市长?又不是他的钱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3-30 13:33:00几百亿的案子拿来比一般行政流程? 这也太好卸责了
很多重大决策 如跑步游泳量体重才是市长的重要职责好吗
作者:
misson (绿色九层)
2015-03-30 13:34:00像余文这种事务官多几个就可以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3-30 13:35:00一般公司会拿买几百块的日常流程来比几百万的案子吗?
再不然问他今天中午12点时的体重多少 精准到小数点第二位,谁敢说马总统不负责任呢?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5-03-30 13:39:00一只灯管一张椅子坏掉分层处理很合理,数百亿的开发案???
作者: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5-03-30 13:41:00马英九的健康管理当然比大巨蛋美河市重要太多了
作者:
patiger (唉)
2015-03-30 13:43:00你的评论代表你对公文完全不熟
几千元的公文签核到马市长 几百亿元的公文马市长不想管小案子马英九不用管 几百亿元的工程马英九必需要了解
是谁跟你说 马英九大小事情都要管的 真的很不懂公文
作者:
hmnc (香菜党终身党工)
2015-03-30 13:57:00DPP败类该骂没错 ..但这名单其中一个现在是得票破七成的市长...这签名档还真的是做心酸的 怎么黄秀霜没去多多宣传这条啊
ㄧ看就外行 你执行专案不用估成本?还等盖差不多勒 我有一百万资本能盖吗?
马政府做事都是不先估成本的 都是做到一半再来追加预算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3-30 14:15:00我是不懂建筑 但成本是等到盖到差不多才知道 这...
作者:
bc015128 (金刀捅驸马)
2015-03-30 14:29:00DPP别闹了 千错万错不会是马先生的错好吗
作者:
ljxc (圣‧肥宅)
2015-03-30 14:36:00等到建商盖得差不多才能知道成本……
作者: cretio753 (Cretio) 2015-03-30 15:00:00
无能或无耻?或两者皆是?
作者:
bbbruce (布鲁斯)
2015-03-30 15:55:00阿扁难道不用负责吗?
还好是民进党才可以做成签名档~换成KMT大概要两三篇文
作者:
kimos (给摸)
2015-03-30 16:54:00等到盖得差不多才知道成本?!! XDDD 快要笑死了原po继续没穿裤子好了 XDDD 这种没常识的结论也可以说出来那立法院干嘛审预算? 反正所有东西都要做完才知道多少嘛..按照原po的逻辑 那所有的建商都不敢盖屋子才对啊如果建商资本额只有150亿, 不能估的话 会不会还没盖好就花200亿 然后就破产惹? 不能估?!!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