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kcs (缤纷之狼)》之铭言:
: 所谓九二共识,对台湾人而言,就是海基会在1992年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 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
: 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
: 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
: 台湾人在今天,把这句话复述一次,就叫做,承认九二共识
: 海基会是台湾政府的白手套,代表台湾,而不是代表台湾国民党
: 海基会的承诺,在外交上是有法律效力的,不因台湾内部政党轮替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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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这句话唬唬大陆死老百姓就算了
你当台湾人没有读国际公法吗
ok,要承认这句话有国际法上法律效力的前提,是这句话本身代表一个条约
但是条约签订的前提“国家与国家之间”或“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
台湾本来就不是国际组织
换句话说,如果大陆认为这句话是国际条约,等于承认台湾是一个国家
当然如果大陆愿意认为这是条约的话我很开心拉
再从这句话的构成来看
顶多只能说是原则性的条文
原则性条文并不会发生任何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