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efishfish ((*〞︶〝*) )》之铭言:
: 绿色又出大糗了XDDDDDDDDDDDDDD
: 连最基本的 签名章 和 亲笔签名 都搞不清楚
: 拿个影印本 黑白的 没搞清楚状况 就以为如获至宝 见猎心喜 在电视上跳跳跳
民法第三条
依法律之规定,有使用文字之必要者,得不由本人自写,但必须亲自签名。
如有用印章代签名者,其盖章与签名生同等之效力。
如以指印、十字或其他符号代签名者,在文件上,经二人签名证明,亦与
签名生同等之效力。
简单翻译是这样
如果公文不是马英九亲笔写的,而是电脑打出来的话,就一定要签名
但是如果不想签名,也可以盖印章代替,法律效果和签名相同
如果这个白痴连签名都不会,也没有印章的话,那么可盖手印或者画记号代替签名盖章
,但是最少要有2个人在旁边签名,正个这个手印或符号的确是本人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