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吴翠珍教授与她的媒体素养志业

楼主: monopoliest (中肯无益于中出)   2015-03-20 08:21:29
※ 引述《dotZu (良牙)》之铭言:
: “媒体乱象”是一个客观事实,也是公共议题。
: 两者根本不同,你却把它和某深绿网站混为一谈,极为可笑。
: 2015 年的现在,你敢说现在没有“媒体乱象”吗?
: 新闻造假的问题,媒体有订定有效的自律机制吗?
: “名嘴治国”的现象,你觉得合理还是不合理?
: 所谓政论节目,这么多年下来的发展,综艺化的走向很严重,
: 你觉得真的有达成“促进公众讨论”的效果吗?
: 这些种种积重难返的问题,媒体自身“可问责性”的疑问,
: 如果你相信新闻媒体对于形塑公共领域是至关重要的,
: 如果你相信“公信力”对于新闻媒体来说应该是最重要的;
: 那么你就不应该继续鸵鸟心态,把头埋在沙子里,假装媒体乱象不存在。
: 反过来污蔑这些努力建立媒体公信力的人,说这些学者是在发动斗争。
: “周政保事件”之后,也就是迟至 2007 年,
: 终于开始有电视台(TVBS)愿意制作自我检讨节目,
: 而也终于试行“新闻公评人”的制度。
: (虽然该节目已经停播,但我对这个尝试是肯定的。)
: 新闻公评人制度,以及自我检讨节目转瞬即逝,现已不存,
: 而近年来的发展,则是同业公会的媒体同侪自律,
: 以及各家电视台成立新闻自律委员会或伦理委员会等等。
: 这些都还是近几年来才发展出一个大致雏形。
2007年?
不对哟,你好像完全忽略了整个反“统媒”的历史。开始对媒体发起攻击的时间点
是2000年的八掌溪事件,当时这一批人是觉得陈水扁政府遭到统派媒体不实报导的攻
击,所以才成立“与媒体对干”的机制,进而发展成台湾力社,成立“与媒体对抗”
的网站。
这是一个捍卫执政者而发起的运动,你很刻意忽略这段历史。
: : ==============================================================================
: : 作者 Sunstein (面包店师傅) 看板 media-chaos
: : 标题 Re: [新闻] TVBS自裱
: : 时间 Fri Jul 13 03:28:48 2007
: : ───────────────────────────────────────
: : (前略)
: : 这是媒体转型正义的困境。许多研究中东欧转型国家媒体问题的学
: : 者都曾经指出过,虽然这些国营媒体已经民营了,但是产权的私有化无
: : 法带来媒体从业人员结构性的转变。这些国家中许多的媒体从业人员,
: : 过去都曾经当过威权(或是极权)国家的传声筒,深植在他们脑中的意
: : 识型态以及与过去威权体制的共犯结构,使得这些媒体无法对转型国家
: : 带来正面的民主贡献。新兴民主化国家必须以更大的政府与公共力量来
: : 矫正这些过去的威权遗迹,而不是依样画葫芦,陷入美国第一修正案“
: : 不得立法侵犯”的迷思。
: : (后略)
: : ==============================================================================
: : 请注意这背后的逻辑:
: : 1.目标是“矫正”媒体从业人员“深植在他们脑中的意识型态以及与过去
: : 威权体制的共犯结构”;
: : 2.由国家和公共力量动手;
: : 3.不能“陷入”美国第一修正案的“迷思”中。
: : 有人知道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陈述的理念,是什么吗?这个可是被该版标注的文章
: : 呢!这个例子简单地说明了为什么斗争不可能导向民主,因为这些人非常愿意考虑各
: : 种威权主义的手段。
: 请注意你自己的逻辑。
: 要求新闻媒体建立自律机制,就叫做发动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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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请问整段话里面,哪一句话说的是“要求新闻媒体建立自律机制”?
整段话明明写的是“新兴民主化国家必须以更大的政府与公共力量来矫正这些过去
的威权遗迹”,也就是靠外力来影响媒体,为什么你可以扭曲解读成一种“自律”的
要求?
为什么这段话特别提到不能‘陷入美国第一修正案“不得立法侵犯”的迷思’?因
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就是要保障言论自由,阻止媒体受到外力的干预啊!
该文下一段也直接这样写:
这是个结构性的问题,需要更多的公共参与、草根性对话、甚至是独立
机关的政府管制。
通篇文章下来,没有任何地方提到什么“媒体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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