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大巨蛋美河市遭销毁密件 柯P呛法办后复活

楼主: clickslither (sda)   2015-03-19 21:12:46
※ 引述《clickslither (sda)》之铭言:
: ※ 引述《Rigaudon (支持htc,支持台湾货)》之铭言:
: : 推 clickslither: 重点就是这个,没名字的就叫做高层放话,若是事情为真 03/18 17:13
: : → clickslither: 大方写出名字有何不可?用高层、幕僚带过,就表示事情 03/18 17:14
: : → clickslither: 有可能是为了民众观感的放话,这个之前科市府就干过 03/18 17:14
: : 推 therock0809: 喔是啊,护驾来囉~~~~~ 03/18 17:15
: : → billy5983298: 丢脸的KMT又要推给底下公务员囉~ 大家快护航 03/18 17:16
: : → clickslither: 讲不出道理就喊护驾的是你吧XD 03/18 17:18
: : 推 therock0809: 整篇重点放在人名,我不知怎么跟您沟通,就此打住, 03/18 17:19
: : → therock0809: 您开心就好XDDDDD,继续护驾~~~~ 03/18 17:19
: 好啦,过了半天,事情应该明朗一些
: 高层应该是洪智坤
: 联开处长李政安:
: 报导内容子虚乌有,公文皆依规定保存。
: 李政安说,捷运局土地开发与联合开发的相关文件都依《档案法》划定保存年限,
: 最少都要保存30余年,部分机密文件择要永久保存;他说,目前确实有些密件正在
: 解密,密集数位化并择期公开,但针对《壹周刊》指控柯文哲拿不到资料,他强调
: 绝对“不可能”。
: 洪智坤:
: 他统计总统马英九担任市长时期,有关于日胜生“交九”(京站)案的相关公文,
: 从2001年12月12日招商甄审作业阶段,至2004年12月27日议签约作业阶段共有900
: 份公文,其中306份标示已销毁。又以招商甄审作业阶段被销毁的比例最多占52%
: (458份公文销毁242份),不过这些原本“已”销毁的公文,在柯文哲骂一骂之后
: 又出现了。
追踪一下,今天戏演到这边
销毁的来源:
对于交九文件“复活”,北市捷运局南工处长周文彬昨说,“交九文件,一件都没
销毁。”普通公文约5到10年会检讨,程序为拟出销毁清单,上头先注记“已销毁”
,再送交市府,若市府同意,还要再送中央的档案局等,核准才能销毁。
政风处的说法:
对此,北市政风处科长许有良澄清,五大案所有密件并非不可调阅,只是年代久远
,调阅需要时间;至于京站案文件,捷运局已解释是电脑系统出现错误,部分文件
是“正在进行销毁中”,而非全然销毁,若有人故意销毁,将触犯《档案法》,已
要求捷运局提检讨报告。
洪智坤被打脸:
洪智坤说,依法公文保存期限是30年,这些公文却被列为5年就可销毁。
记者查询“机关档案保存年限及销毁办法”,除被列入永久保存的文件外,定期保
存之档案,其保存年限区分为30、25、20、15、10、5、3及1年。
柯文哲说:
至于公文如此注记是否会有“被骗”的感觉?柯文哲则说,先别老是想人家要害我
们。
这件事差不多告一段落
但昨天高潮的也潮到阿黑颜不醒人事了,效果有达到就好
现在知道高层的名字与公务员的说法有多重要了吧?
高层名字不明,就显示有放话与不确定的可能性
公务员的说法可以自己判断他有没有说谎
一开始看到新闻就不分青红皂白高潮,显然是很喜欢过弯的那种
奉劝以后听到放话的高层要先煞住车(蓝绿都是),不然发夹弯有得你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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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猜栅栏内的以后一定会拿这事出来高潮
作者: pengjoker (潘潘)   2015-03-19 21:13:00
你在看新闻面对面齁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5-03-19 21:16:00
别急嘛~他现在被问到结巴呢~而且现在看起来是清单未注记清楚喔 呵呵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5-03-19 21:31:00
如果有追真相的毅力的话 怎么会有那么多懒人包@@?
作者: douge (树大便是美)   2015-03-19 21:33:00
摆明就是柯文哲在公务员乖乖交出档案后帮忙息事宁人而已结果可以被扭转成须要时间解密 XD拜托一下 市长室自己去要市长加密的公文要三个月?拜托用脑一下好吗
作者: silver40   2015-03-19 21:34:00
现在局势不明 怕被打脸打到死 可以先观望吗@@??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5-03-19 21:35:00
不用急~刚刚处长还回答不出来别人的质疑呢~一月先给清单没讲 直到三月多消息放出来 才把公文交上去 刚刚
作者: douge (树大便是美)   2015-03-19 21:35:00
最好笑的是 政黑板的人一直只能抓几毛的小点在那边吵
作者: coober   2015-03-19 21:36:00
阿阿 加班没办法看面对面真痛苦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5-03-19 21:36:00
自己主动给了 呵呵
作者: pengjoker (潘潘)   2015-03-19 21:36:00
洪智坤该死
作者: douge (树大便是美)   2015-03-19 21:36:00
那重要吗?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3-19 21:39:00
我也觉得看到 高层或不具名 就要保持怀疑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5-03-19 21:39:00
而且也没主动说明那其实是未销毁文件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5-03-19 21:41:00
处长可没主动跟上级解释说是注记上的错误喔现在要等他自己去厘清是12号前还是后送的公文他自己都忘了
作者: truewater (记得我爱你 )   2015-03-19 22:05:00
东西送上去结果是错误的 然后过了两个月还没有改 在一般公司早被钉到飞在墙上了
作者: diaw (diaw)   2015-03-19 22:10:00
申请"已注销"没通过(应该马Del),但没人想改也不注记!神奇!"已销毁"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5-03-19 22:13:00
今天一份资料送上来 上面注记已销毁 但其实不是 而且没有任何注记 拖了这么久才知道 还有来宾要硬护航
作者: apple00 (冒号三)   2015-03-19 22:23:00
叫三丙员工销毁文件 嘿嘿嘿
作者: makoto1982 (诚)   2015-03-19 22:26:00
还注记错误勒。呵呵
作者: namtar (找一个新开始 N)   2015-03-19 22:43:00
呵呵 还真的有人相信是"善意"的注记错误欧这种人你跟他认真? ^.<
作者: westfour (豹哥)   2015-03-19 22:44:00
颜圣冠也有说法 可update
作者: shinywang (大溪月野兔)   2015-03-19 22:54:00
一月的时候送公文清单标注"已销毁",人家生气之后才在,没有啦!只是标注错误,公文还在,啾咪o(^_-)O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注记错误没什么啦,之前也一堆误植阿,3跟8都能写错了,不小心加上已销毁也没什么,就只是无能而已,一定没有贪赃枉法,跟马总统一样无辜的啦不能能力不好吗?奇怪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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