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shuang (竹碳乌龙)
2015-03-15 02:55:23※ 引述《coober ()》之铭言:
: 我觉得每次到选举就要辛辛苦苦回乡投票
: 真的挺麻烦的
: 应该修法改成可不在籍投票
: 这样学生与外出出差的人就不用辛苦特地跑回户籍地票
这样很好作票阿,不在籍投票
首先六个月前声请这没问题吧,声请后如果你学业结束回户籍地
那要自己在声请,政府没办法监控你在哪
接下来比如你在台北市投票户籍在高雄,请问你投票的地方要准
备多少外县市票呢?假设总统+立委,还要有政党票,原住民的
我们就先不算了
你不在籍投票的投开票所,就要准备四种选票,总统票两个地区
的立委票还有政党票,依法又要开票,所以开票要特别为你准备
一个票箱,总共要四个,开票时要准备四张纸
在下去如果这个投开票所有七八个县市十几个不同选区的人,请
问要准备多少呢?
在下去请问世真的有这个人声请不在籍投票吗?
以上这些都没问题,你怎么知道票有没有多?十几种不同选票,
万一多个几十张怎么玩呢?到时会不会发生陈菊在高雄大胜但是
因为国民党用不在籍投票在台琣疯狂印选票结果输掉整个选举呢
?如果我在选区外买票呢?药不要再来个没有对价关系所以买票无罪?
即使真的输了也一定会引起争议
: 需附加一年在台居留不到180天的不准投
你这是变相宪制居住自由和迁移自由以及工作自由,法律没有归定人
民不得出国工作或是外派工作,因为为了台湾出国打拼赚外汇反而失
去投票机会?你这是在惩罚那些真的在为国家打拼赚外汇的人,在国
外为国家拼死拼活让全世界都看得到台湾的软实力,结果呢?却因为
长期在国外为台湾卖命而被自己人出卖连票都不能投?
卖命有份投票没份你是不是这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