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门可罗雀!正圆案困难重重

楼主: IronCube (反串小釣手)   2015-02-14 12:38:15
※ 引述《Amontillako (塩塩塩塩塩塩塩塩塩塩塩)》之铭言:
: : → chataulait: 不过这次应该是不会过啦,门槛高得太夸张了 02/14 10:03
: 和公投一样,有些人老爱讲门槛高;
: 就不说公投,说罢免;
: 罢免的门槛也可以分成好几个阶段,
: 既然这次都到了今天已经可以去投罢免票的程度,那么前面那些连署门槛就不说,
: 就说现在要跨的门槛就好;
: 1) 50%以上的选举人出来投票
: 2) 出来投票的人50%以上的票数同意罢免(aka.有效票中的二分之一同意罢免)
: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5-02-14 12:57:00
这篇是不是应该M起来...我不晓得是数学教育失败 还是台湾的逻辑教学有问题.....
作者: zjbrian (布莱恩)   2015-02-14 12:59:00
这思路真是醉了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5-02-14 12:59:00
选举时有21万出来投票 要10万票以上才会当选罢免时只要15万人出来投票 过一半算八万票就会成功不晓得你原PO是数学不行 还是逻辑怪怪的??
作者: MinaseShou (翔)   2015-02-14 13:01:00
选举时但是只要另外那七万不出来投票,就算八万票赢过七万票,罢免还是不成立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02:00
选举明明就是相对多数… 为什么罢免不相对采用同样判断?
作者: MinaseShou (翔)   2015-02-14 13:02:00
七万人民意>八万人民意,台湾罢免门槛超棒的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5-02-14 13:03:00
一个罢免搞到没人要出来投票 这罢免的合理性在哪?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03:00
沉没的正确少数wwww
作者: MinaseShou (翔)   2015-02-14 13:03:00
E兄不知道你能不能接受这七万人的选择赢过八万人的逻辑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04:00
“罢免搞到没人要出来投票” 还不蔡正元宣传搞的www重点是为什么不出来投票 还可以当作反对票?都已经放弃权力 还可以被选务绑架成表达“反对”?
作者: MinaseShou (翔)   2015-02-14 13:05:00
不要跳针,在你的情境下,现在不赞成罢免的七万人只要不出来,就可以赢过八万人的民意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5-02-14 13:06:00
你们的盲点在于 请问 不投票是不是一种民意???懒得鸟你 就是一种表态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07:00
你又知道不投票是懒的鸟www 请求验证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5-02-14 13:07:00
你们选择性地忽略了更多不投票的 "民意"
作者: MinaseShou (翔)   2015-02-14 13:08:00
你要不要先解释7万>8万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08:00
不投票根本不知道赞成反对与否 却能断定其意志 妙哉
作者: TrenchCoat (风衣)   2015-02-14 13:09:00
嗯嗯, 我同意Encounter911, 所以不投票也是一种民意所以罢免应该改为, 赞成 反对 与 不投票, 三种分类~不投票的人的民意就是“不投票”, 为什么被国家当做反对呢?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09:00
“不投票的 "民意"” 不投票就是不表态 何须他人强加意?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5-02-14 13:09:00
这种讨论已经沦为各说各话 请DPP执政后修法吧~~~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5-02-14 13:10:00
依照各位论点 为何10万票的民意 可以被八万票推翻??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10:00
干脆不投票 就重新跑罢免投票啦 多棒棒www
作者: TrenchCoat (风衣)   2015-02-14 13:10:00
不投票的民意是你讲的, 现在又变成各说各话XDDDDDDDDD你告诉我为什么不投票的人们可以被当做反对民意呢?这算不算国家强奸不参与罢免投票的人们的想法?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11:00
那10万票的都出来投反对不就好 8万怎么会赢过ww
作者: opting (op厅)   2015-02-14 13:11:00
今天门槛十五万 十四万人支持 一万人反对不去投 不就1>14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5-02-14 13:11:00
逻辑上来说 罢免的民意至少要等同于选举的民意吧?
作者: TrenchCoat (风衣)   2015-02-14 13:11:00
不投票A: 我只是懒得去投票, 不想参与那种活动不投票B: 我只是不投票, 为什么被当做反对?
作者: TrenchCoat (风衣)   2015-02-14 13:12:00
不投票C: 上次台北市长我没去投票, 难道我没投就等于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12:00
不愿意赞成“当初的民意”阿www
作者: mikezip (裂痕)   2015-02-14 13:12:00
如果政黑300票赞成柯下台,0票反对,是否也可以让柯下台?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5-02-14 13:12:00
今天门槛设定十万 五万就把十万人的民意干掉了各位觉得合理吗??
作者: TrenchCoat (风衣)   2015-02-14 13:13:00
错了喔, 现在的罢免门槛是, 7万可以干掉8万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5-02-14 13:13:00
门槛怎么设定都不会有人满意的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13:00
一直抱着当初10万民意很奇怪阿 10万是那时的民意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5-02-14 13:14:00
我的重点是" 门槛怎么设定 都不会让人满意"
作者: TrenchCoat (风衣)   2015-02-14 13:14:00
结论就是: 15万太扯, 结案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14:00
已经“过去” 会变动 所以才需要重新投票 确认“现在”
作者: opting (op厅)   2015-02-14 13:14:00
不去投的就自己要放弃权利的 反对的去投反对不就好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15:00
既然是确认现在 也就没有推翻不推翻 因为是用选票确认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5-02-14 13:15:00
正反两方对于罢免门槛 都一定会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去设定.....
作者: MinaseShou (翔)   2015-02-14 13:15:00
罢免的门槛应该在于成案的难度,而不是投票本身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5-02-14 13:16:00
改了一个罢免门槛 过阵子又会有另一方人马出来该说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16:00
还两方勒 修法修好 你以为dpp的就不会被割???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17:00
wwwww 一方人马出来该 一定会被骂阿 自肥科科但目前看来那“一方人马” 通常都是KMT
作者: Encounter911 (旅人)   2015-02-14 13:19:00
我个人看法....要推翻原本的民意 门槛本来就应该要高一些今天被罢免的是止兀 如果是DPP的人 又会如何??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21:00
就说了 当初的民意只存在“过去” 现在罢免要的是现在所有的东西都是现在进行式 为何会用过去绑架现在?无论今天罢免的是谁 修法之后 一视同仁 你爽也可以去割然后问题的最大的根源就是 不投票=表态反对以少数控制多数 而且把不表态列入反对成立资格中
作者: chikuo (想知道?去问香蕉...)   2015-02-14 13:24:00
不投票现在是民意,视同反对票
作者: ctx705f (键盘小妹)   2015-02-14 13:29:00
山哥不见啦 应该是出海找裤子去了 页面被洗掉就会出来了
作者: chikuo (想知道?去问香蕉...)   2015-02-14 13:30:00
今天罢免不会成功的
作者: opting (op厅)   2015-02-14 13:36:00
如果自认有十万民意 怎会认为投反对罢免的少于五万?反过来说你目前就是没有十万民意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刍)   2015-02-14 13:40:00
数学好惨 救不了你 不然就是卦板谣言看太多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3:42:00
有请数学很好的大大稍微推导一下www
作者: therock0809 (CC SHI TE TA)   2015-02-14 14:08:00
请指导
作者: clickslither (sda)   2015-02-14 14:12:00
不要讲六成,其实出来投票的有7成5不满原候选人就可以罢掉了...只要争取对方一半的选民倒戈,也就是他真的做到天怒人怨,连自己人都看不过去,这样罢免才有正当性不是?还是说只要一边的人看不爽就可以罢掉另一边的人...门槛弄太低,别以为只有别人会被炸到啊风水轮流转,10年后又是什么光景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5-02-14 14:34:00
很棒阿 大家一样平等 有什么问题嘛www
作者: maxinehou (小敏期待被翻牌)   2015-02-14 15:57:00
叫人要投票可以,叫人不投票不可以,这是什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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