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所谓的罢免不能宣传

楼主: mshuang (竹碳乌龙)   2015-02-14 09:53:27
※ 引述《chataulait (死猫一只)》之铭言:
: 谁说这次没人在鸟选罢法?
: 玉成派出所那几个警察不就很努力的抓
: 四个人在十字路口的四个角落举牌叫做未申请路权
: 所以要上铐
: 昨天晚上一堆大咖公然聚众宣传罢免
: 哪个警察去把他们上铐的?
: 分明就是选择性执法
: 最搞笑的是昨天正晶限时批彭文正call out 给玉成派出所所长
: 那个所长龟的程度简直就是...
: 顺便请问一下
: 台湾哪个派出所(而不是分局)有设专属发言人的?
解释给你听
我走在路上和别人聊天说要她去投票,无罪
依法这个叫做言论自由,法律没规定不可以和别人讨论选举
但是呢,如果我穿着柯文哲竞选背心,手持请支持柯文哲的标语标志
和四五个人分站在附近都是一样穿着和拿标语
这个就有违反集会游行的问题
依法可以查身分证,没收标语标志
如果有人特别去检举那更麻烦
作者: chataulait (牛奶猫)   2015-02-14 09:54:00
科科,那所长昨天晚上在龟什么?
作者: ckcheng2   2015-02-14 09:59:00
代表这个社会欺善怕恶,恶人没报应,弱肉强食而已(茶
作者: shomap (虫青虫廷)   2015-02-14 10:20:00
那在路上穿一样背心发传单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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