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不限台北市民” 柯首波公共宅最低租68

楼主: Merlion (台台-独派大老)   2015-02-13 20:04:24
※ 引述《godivan (加藤家的惠是我的!)》之铭言:
: ※ 引述《QCANCER (琉璃螃蟹)》之铭言:
: : 前文吃光光
: : 当然我相信500只是开始,这真的是好政策
: : 不过本鲁担心的不是什么二房东问题 (真的很好抓)
: : 我在想的是这个条件,夫妻二人年收入120万以内
: : 在台北市工作,两个人都上班,年收入要突破120万,并不是什么难事
: : 可能申请的时候符合资格,但两三年后就不符了
: : 这种状况怎么办? 难道为了要保有居住权而去限制自己的收入?
: : 什么时候有正式的公告?而不是这种媒体弄出来不知道正确性如何的新闻
: 夫妻年收入120万
: 意思就是一人平均60万
: 60/12=5万
: 月收入5万以下
: 等等,不是说现在的薪资。。。。
: 我知道有人会说薪水不等于收入这件事。
: (我记得平均薪水好像47,000多)
台北市家户收入依5等分分配
总收入=薪资收入(薪资即受雇人员报酬)+非薪资收入
=> 第80%~99%家庭"薪资"平均收入:202万 总收入:310万 ("非薪资"收入108万)
=> 第60%~80%家庭"薪资"平均收入:112万 总收入:180万 ("非薪资"收入 68万)
=> 第40%~60%家庭"薪资"平均收入: 73万 总收入:131万 ("非薪资"收入 58万)
=> 第20%~40%家庭"薪资"平均收入: 44万 总收入: 93万 ("非薪资"收入 49万)
=> 第 0%~20%家庭"薪资"平均收入: 17万 总收入: 57万 ("非薪资"收入 40万)
资料来源:台北市主计处 表13
http://www.dbas.taipei.gov.tw/ct.asp?xItem=1310095&CtNode=6154&mp=120001
名词解释
薪资是指 “受雇人员报酬”
、受雇人员报酬:
指户内成员从服务处所获得之全部收入(包括本职及兼职)。
(一) 本业薪资:指现金收入毛额,包括本俸、专业补助费、工作补助费、实物代金、
配住宿舍租金设算及工资等(未扣除公保费、劳保费及所得税前之金额)。
(二) 兼业薪资:指从事各项兼业之现金收入毛额及退休金、退伍金。
(三) 其他收入:包括加班、值班费、差旅费剩余、车马费、年终奖金、非按月发放
之考绩奖金、月退或年内退休之三节慰问金、工作奖金、不休假奖金、福利金、
雇主代付公、劳、健保费或工会费、抚卹金、遣散费、教育补助费、婚、丧、
生产补助费及其他各种补助费等。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无双!)   2015-02-13 20:05:00
按照劳动基准法的规定 薪资是有包括经常性奖金在内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5-02-13 20:11:00
柯p没考虑到管理费的问题还有公电公水保全
作者: uku (反转 )   2015-02-13 21:02:00
图利婉君,妳们有投票权吗,抢我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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