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选出个视法律为无物的市长

楼主: HomerSimpson (荷马‧辛普森)   2015-02-13 14:25:54
※ 引述《zerowingtw (.....)》之铭言:
: 身为台北市民的我真悲哀
: 市长竟然是一个视法律为无物的市长~~
: 明明法律就规定不得宣传罢免~~
: 还自以为是用了藏头诗~~
: 怎么
: 自以为文采好??
: 自以为有趣??
: 还是你那不受控制的亚斯伯格症又发作了????
: 从对抗财团就知道~~
: 这家伙根本视法律为无物~~
: 财团明明合法也要硬安个弊案罪名!
: 柯即天下~~网军在手,天下我有~~
: 操~~~~
真是个守法的好公民,事事都以法律为依归,
我觉得您真是生不逢时,若现在是民国初年,
而像您这种先知的少数又能多一些的话,
袁世凯或许真能当成皇帝,
他当初也是修法改成帝制,一切都依法行政,
无奈不守法的暴民们群起反对,法律都规定他当皇帝了,
怎么能反对呢?要遵守法律才对啊。
作者: lkcs (缤纷之狼)   2015-02-13 14:26:00
是法律最大?暴民最大?还是地方军阀最大?
作者: angell543 (公民很忙)   2015-02-13 14:30:00
楼上一定爱死刑法第100条
作者: kevinjainu   2015-02-13 14:33:00
是公民最大,法律为公民转弯,统治权为公民低头至于代表多少民意?公民代表全世界,不用委任书唷
作者: bboring (做不完的报告)   2015-02-13 14:37:00
看到这篇我笑了,套在中华民国台北市长真的适合吗??
作者: silver40   2015-02-13 14:42:00
然后各种嘲笑要给公民教训最后造成1129大屠杀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5-02-13 14:50:00
屁话真多 有种请法官释宪 看谁会输到连内裤都不见
作者: jeremy1205 (handsome5566)   2015-02-13 14:56:00
呃...KMT不都带头违法...怎么说
作者: DKer   2015-02-13 14:56:00
释宪也要等权利遭受侵害之后才能声请啊中选会不动手处理检举的话,人民也没办法主动要求释宪
作者: bboring (做不完的报告)   2015-02-13 14:59:00
依法选出的市长要不要守法?不守法不会砸到自己的脚喔?
作者: fallheart (快丢我水球阿)   2015-02-13 15:00:00
中选会只敢唉唉叫,不敢依法裁罚啊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5-02-13 15:00:00
依法裁罚啦
作者: bboring (做不完的报告)   2015-02-13 15:06:00
ㄧ群人觉得不合理就选择性不遵守,那立法何用?那台北市政府依法执行公权力时是否要遵守?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5-02-13 15:08:00
所以不赶快依法裁罚又是那一招?
作者: OoyaoO (你今天崩潰了嗎 囧)   2015-02-13 15:09:00
对阿 中选会怎么不快依法裁罚!!
作者: durg (........)   2015-02-13 15:11:00
法学有所谓的法之伦理定义,如今的主流是创造性释法强调人要重视的是创造法律时所要保护的公众利益或是信念bb所主张的恶法亦法早就是已经过时的非主流派
作者: Guerrieri (Taylor)   2015-02-13 15:15:00
等等 柯是违了什么法 是传短信叫别人别去投票吗XD
作者: silver40   2015-02-13 15:19:00
蔡正元自己也在脸书“不宣传“ 怎么办??
作者: otaku5566 (オタク56)   2015-02-13 15:24:00
蔡正元一直自爆作球给柯P,很明显就是柯P派来害连胜文建议党内同志明天给他一个教训我没有宣传喔别误会~~我是说我们要痛骂他啦~~我要再次强调我没有宣传,我是守法的好公民~~
作者: DerekJeter02 (Captain Clutch)   2015-02-13 15:55:00
白痴条文本来就该修一修 在那边法律最大XDD然后到底为什么不能宣传罢免 也讲不出个什么屁来
作者: hodslance (阿为)   2015-02-13 17:22:00
法学归法学,但在执行面搞这个是要民众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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