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ssz (金佳映~好可爱)》之铭言:
: 一样传递公文
: 马会照法章走,一步一步合法地层层传递
: 至于传递多久,这不是马思考的问题
对这段我直接抗议,马英九不是你说的这样。
马英九很懂得变通,不会如你所说“不思考传递多久”。
不信?
看看这个案子吧: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11220/13976.htm
庄瑞雄出示91年8月8日台北银行董事会会议记录,里面讲的很清楚,“昨天晚上十点
多才与对方人员,即台北市政府,敲定合作事宜,相关细节则在今天早上才正式确认
,‘昨晚获得大股东台北市政府同意’”。而民进党在昨天的记者会提出,8月7日台
北银行发函给市府,公文列为“极机密”。庄瑞雄还原公文流程指出,台北市政府财
政局收到这份主旨为“台北银行拟与富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股份转换案”最速件
、极机密的公文,从8月8日早上8点半开始,自徐股长、第三科科长、财政局主任秘
书一路上签,再来会签到研考会主委吴秀光及法规会主委陈清秀,陈清秀还标上时间
,8月8日9点30分,最后到副市长白秀雄、陈裕章,市长马英九一共“9个章”,一天
内便通过。
8月7日台北银行用极机密文件给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在8月8日便十万火急地签办
这份公文。
http://i.imgur.com/gLILZOg.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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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九个章,十万火急火速通过,这才是马英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