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Trierry77: 对付支那同心会没辄,对付台湾老百姓一流 02/12 22:13
: → toorger: 赶快叫柯P出来负责啊 02/12 22:13
: 推 foolfighter: 你妹咧 连胜文拜票有申请路权吗? 02/12 22:17
: → foolfighter: 以后大家都去检举 忙死你 02/12 22:18
: 推 elzohar: 以后发面纸 遛狗 站在路边喝饮料的也记得都要申请路权喔 02/12 22:23
集会游行法第2条
本法所称集会,系指于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举行会议、演说或其他聚众活动。
本法所称游行,系指于市街、道路、巷弄或其他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之集体行进
。
集会游行法第8条
室外集会、游行,应向主管机关申请许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依法令规定举行者。
二、学术、艺文、旅游、体育竞赛或其他性质相类之活动。
三、宗教、民俗、婚、丧、喜、庆活动。
室内集会无须申请许可。但使用扩音器或其他视听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会
者,以室外集会论。
所以遛狗的人 站路边喝饮料的 慢跑的是不会受到集会游行法约束的
至于卖玉兰花 发面纸的 大部分都单独一人 则是应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来约束
第 83 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听劝阻者,处行为人或雇主新台币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罚锾,并责令
撤除:
一、在车道或交通岛上散发广告物、宣传单或其相类之物。
二、在车道上、车站内、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站,任意贩卖物品妨碍交通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2-12 22:39:00你法条没看清楚 地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上面是写车道根本没法可罚人行道绝非车道 车也不得驶入人行道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2-12 22:42:00我是说你这句拉 至于卖玉兰花 发面纸的...应依照道路交通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5-02-12 22:42:00嗯也就是说拜票可以检举囉 ?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2-12 22:43:00立意是在禁止这些推销的跑到车道上妨碍行驶 像卖兰花...他在人行道上推销发传单等等行为我还想不太到怎么罚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5-02-12 22:44:00一群人在路上拜票看来不在许可范围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5-02-12 22:48:00话是这样说 其实这完全是在心证范围...看法官喜欢采信哪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5-02-12 22:51:00如果抓的是胜文兄,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这位警察wwww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5-02-12 23:02:00请看标题 鸽子是说"人行道要申请路权喔" 你是在回应啥?
作者:
ironct (江湖规距,九出十三归)
2015-02-12 23:03:00所以光宣传,不要聚众,不集体行进就不算集会游行嘛。
一个人站在脚落叫做聚众 不要秀下线好吗当年红衫军在中山南路 凯道路口挥舞国旗常达一年 是有人被上铐吗?爱国同心会聚众呛声是有人被上铐吗?
作者:
seal998 (伪善的流沙)
2015-02-13 08:50:00“旁边那个也没戴安全帽,你为什么不抓他”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5-02-13 08:54:00十字路口一个角落站一个也算聚众 原来都是15米级巨人阿ww
作者: jeremy1205 (handsome5566) 2015-02-13 15:46:00
好可怕...那些在人行道募集发票的人不就挫勒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