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在哪你知道吗?
在于这六个挟持典狱长的人有必死的决心
也就是说,他们是用命来换取一次冲撞体制的机会
再换句话说,他们已经做好承担后果的准备才选择用体制外的方式发声
但太阳花呢?
事后除了高喊无罪之外还会干嘛?
就算他们行动的理由多么正当,破坏法制的体制外行为就是应该要付出代价
这次事件六个人已经饮弹自尽了
那你举太阳花出来的这些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什么代价?
※ 引述《gn00330501 (wyatt)》之铭言:
: 话说先前太阳花时
: 某群整天在喊要“学生”要循正当管道反应
: 而不是罢占立法院,摊痪国会
: 画面来到现在,一群“刑事”犯抢枪挟持典狱长
: 却变成某群口中的受害者,然后发表一篇宣言,也可以某群高潮
: 并竭尽所能的去为他们着想,别人有特权,马英九万岁
: 这....就是这群人说的正当管道?
: (刚用手机PO文,有点乱,重新整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