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四比较重要 尤其第一点 讲得太好了 非常中恳的说出大家的心声
郑立德5点声明如下
1.陈水扁假病可以保外就医,监所比他严重的就不能保外?
为什么,因为我们是罪犯、活该关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吗?
身为一个国家元首曾经当过律师的阿扁,难到不懂法律吗?
他都知法犯法,却被你们说成政治犯吗?既然阿扁可以保外、那就比照办理一视同仁,
法律之前人人不是平等吗?
2.现在一罪一罚有人刑 则40几年、50几年,这是现在的法律,初再犯二分之一能报假释
,但是都关到三分之二才能准累犯就更惨了,三振条例连报假释都不行,你们是官逼囚反
,法律 不是情理法,情已经不见了,理只剩下法官自由心证,独裁的道理,他说你有罪
就是有罪,谁叫我们有前科、活该,什么是无罪推论,那只是说说而已,法官真伟 大。
既然你们要给我关到死,那是不是该让我们有自主自给的能力,做了一个月的工作只有二
百元,买套内衣裤都不购,还要靠家人接济,我们活的尊严都没有了,还要拖累家人,那
就剩自杀、和拼了这条路。
3.我没有杀人却被判18年的杀人罪,18年对别人来讲只是个数字,对我来讲却是不甘心,
我只是冰山一角,还有更多的受刑人跟我一样的心情,谁来帮我们说话?
4.马英九你虽然不是个好的总统,但你却是一个很好的法务部长,
再你还有能力之前,救救这些受刑人吧,谢谢您。
5.三振法案该改一改了,给人一点希望好吗。减刑为什么只减微罪重罪不减,你们是鼓励
大家做小搞诈骗吗?即然要减为什么不能一视同仁吗?讲难听点,不是都是罪犯吗?(法庭中
心/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