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市府公文外流 柯P决行“不要惹我生气”

楼主: Re12345 (GF#2)   2015-01-31 09:23:44
※ 引述《ryanwen (FAST CAR)》之铭言:
: ※ 引述《deep0723 (Fulberster)》之铭言:
: : http://newtalk.tw/news/2015/01/30/56450.html
: : 新头壳newtalk2015.01.30 刘奕霆/台北报导
: : 有网友在网络上流传一份公文,公文上写着“…复台北文创公司,函稿并陈”,但是底下
: : 有个决行,写着“7万元之差异,写一堆公文,几十亿的问题不处理,处理这种事,请自己
: : 搞定,不要惹我生气”。下方盖著“台北市市长柯文哲”的印章。
: 如果我是承办人,看到这样的批示,应该会很肚烂
: 今天承办人应该只是个小科员
: 不知道什么东西有了7万元的差异,只好写签呈请柯P裁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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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太好笑
台北市政府一年预算岁出和岁入都超过1500亿,接近2000亿的程度
放到民间已经是相当大的企业
而市长已经是台北市政府最大的人
等同是企业的董事长
结果一个课员为了7万的东西就上签到董事长?
这我还是真的没听过
这种引人发笑程度的公文也只有在公家机关会看到而已
在一般私人企业连会不会过部门主管都是个疑问
毕竟有个分层负责明细表在那边
回过头来说
如果硬要扯这7万背后的含意太过黑暗所以非得市长来判断不可
那台北市政府的腐败程度真的令人忧心阿
作者: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头)   2015-01-31 09:30:00
如果有规定数字多少要上签到市长。我觉得承办没错啊
作者: namdoogmi (一辈子的好人)   2015-01-31 09:30:00
是说,文章意思是"差额"到7万,不是总额7万
作者: namdoogmi (一辈子的好人)   2015-01-31 09:31:00
如果是1忆7万跟1忆,那要不要上呈科P??
作者: gundammkiv (长距离吐槽用MS)   2015-01-31 09:34:00
私人企业可以一切老板说了算 但是行政机关不行吧...
作者: itri3185 (竹梦)   2015-01-31 09:35:00
自做自受!这ㄧ个多月以来你还不懂自己犯了大错吗?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1-31 09:35:00
推补脑大作
作者: blabla777 (blabla777)   2015-01-31 09:36:00
'不要让公务员有违法的风险' 这句忘的这么快?
作者: geosys (流星)   2015-01-31 09:36:00
一般公务员一分一毛科目都要相同是没错,但是大部分局处首长就能决定,这一个签呈为么要递到柯P面前,副市长都不能代劳?因为这一份签呈目标是松山文创
作者: makoto1982 (诚)   2015-01-31 11:25:00
政黑可以振作点吗 讲一些毫无逻辑的论点 看了都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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