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fauth (山丘上的长号手)》之铭言:
: 最近,有人说:
: 柯P动辄要求财团重新议约的做法,明显是“人治大过法治”。
: 请问要怎么证明柯文哲不是“人治大过法治”啊?
说真的,台湾的“法治”,仔细研究你会抓狂。
柯文哲自己就举了个例子了,一棵树种在公园归公园管理处管辖,但若在学校又归教
育局,若是老树则变成文化局,连树的事情都可以这么多局处法条在“管”,更何况
很多单位根本不专业,只是拿着法条在“依法管”,你能期待多有效率?多专业?
就像12年国教,请问国民教育到底属于中央范畴?还是地方自治范畴?
最近不是吵很凶?法条一翻出来,不好意思,是地方自治范畴喔!
但是教育部拿自己新修订的12年国教法,说中央要管!所以才跟北北基吵架!
新法旧法混在一起,权责和管辖都不清楚,若要追究责任就要追到盘古开天辟地.....
千疮百孔又叠床架屋,一堆不合时宜的,彼此矛盾还相互掣肘,互不统属各自为政。
更糟糕的是国家权力还会三不五十把黑手介入来个选择性执法/不执法。
这样的烂环境,你也难怪公务员个个满口依法依法,明哲保身为上!谁敢造次?
随便检举你个渎职啦,图利啦,就叫你考绩完蛋,还拉部属和长官一起垫背!
可笑的是,真正的大贪巨奸,却绝对抓不到办不了!这就是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