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感觉税务官都可以废除了

楼主: coraltree (珊瑚树)   2015-01-25 18:34:27
※ 引述《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之铭言:
: 王定宇FB
: 4小时 뜊: 定宇来公开一份文件吧!
: 1月14日中午,我正式具名检举马英九涉嫌逃漏税,证据是马英九特别费案附件,定宇已
: 经收到台北国税局的第一份回函,文中的“...请依《各级稽征机关处理违章漏税及检举
: 案件作业要点》第13点规定,于文到10日内提供可供稽查之具体事证(如存摺影本、支票
: 、汇款、现金签收纪录等),俾凭办理。并请声明所提供之资料、证据可否提示予被检举
: 人查对或认证,以及注明检举人编号,俾利调查程序之进行。”
: 看出什么端倪了吗?
: 1.国税局要检举人提供被检举者的存摺影本、支票、汇款、现金签收纪录等,咦...检举
: 柯P父亲的人,有柯家的存摺影本、支票、汇款、现金签收纪录吗?
: 2.以后任何被检举的公民,都不用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清白喔!请检举人提供吧,这样的话
: ,国税局的税官要干嘛?
这种文说的头头是道,只要有点正义感的看了
铁定义愤填膺,然后开始发挥与生俱来正义感
挞伐,不过在这里我想请众多有正义感的乡民
先冷静想想为什么国税局要求提供可供稽查之
具体事证(如存摺影本、支票: 、汇款、现金
签收纪录等)~
请注意〝提供可供稽查之具体事证〞这句关键
字~~
恳请定宇正义使者麻烦您也公开一下你检举函
的内容,因为我很想知道你检举的内容是否有
跟国税局提及有关存摺影本、支票、汇款、现
金签收纪录的叙述,因为若您有向国税局提出
这些相关的叙述那国税局的要求就非常合理了
,就比如说我向相关单位提出我握有某人违规
闯红灯的行车记录画面要求开罚,而相关单位
回函请我提出违规画面的影像档这是非常正常
的事吧!
所以为了了解这前后的脉络,请定宇正义使者
提出您的检举函内容~谢谢
作者: mayjan   2015-01-25 18:39:00
国民党这样整柯文哲 对国民党到底有什么好处 我知道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5-01-25 18:54:00
天佑台湾.
作者: dotZu (良牙)   2015-01-25 19:12:00
怎么马迷又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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