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广场〉马郝 张秀叶 爱国同心
2015-01-25
◎ 黄招荣
爱国同心会,爱的国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而非台湾。如果不是台北市长柯文哲上任第一
天就扬言要换掉不适任的信义分局长,坦白说,中南部的人还不知道在台北一○一大楼外
,有一群长年在打人、且享有“治外法权”的爱国同心会在活动。
只是令人不解:为何资讯如此发达的现代社会,爱国同心会的恣意施暴竟然无媒体报导,
信义警分局也无动于衷?
查阅维基百科,爱国同心会的创会会长,竟然是马英九的父亲马鹤凌,爱国同心会的成员
,称呼马鹤凌为老会长。至此,终于了解为什么爱国同心会的人不管是殴打法轮功的人或
是殴打泛绿的支持者,警察一律视若无睹、姑息养奸。袭击前总统陈水扁及前驻日代表许
世楷的苏安生,即是爱国同心会的成员,这名暴力份子苏安生,在二○○八年的国庆大典
上,还被马英九邀为座上宾。
检视爱国同心会一国两制、统一的主张,与马英九的化独渐统及郝柏村的统派色彩互相呼
应,正是投马郝之所好,好比“乩童、桌头”,一明一暗在运作。故爱国同心会在台北市
享受“治外法权”,就是得到马英九与郝龙斌的默许、暗助,这也意味着马英九向北京主
子的输诚。
如今,柯文哲上任才一个月,爱国同心会又公然挑衅,呛声换十个信义分局也没用,这摆
明在挑战柯P的决心与警方的公权力。
如果再配合郝柏村的御用大律师陈长文喊出四年后要竞选北市长,政见只有一个︱︱清算
柯文哲,两相对照,就可以清楚看出:柯P要处理爱国同心会的打人事件,又清查马、郝
市长十六年下来与财团的弊案,形同打了马郝一记重拳。
(作者为国小教师)
◎ 黄帝颖
爱国同心会总干事、中国配偶张秀叶公然呛警,影片在网络上广为流传,她不断地对警挑
衅,甚至踢警察,并呛声说:“信义分局换十个都没有用啦”。
事实上,马总统上任后,在“警政一条鞭”及“检察一体”的拘束下,检警与马政府“逢
中必软”的立场,已趋近一致,爱国同心会总干事张秀叶攻击执法的警察,已触犯刑法第
一三五条的“妨害公务罪”,依法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警察却不敢送办来自中国的
“现行犯”。
对照去年三二四政院的镇压行为,手无寸铁的学生、老师、医生被警察打到“头破血流”
,受伤者事后甚至收到检警的“妨害公务罪”被告传票,就可清楚检警对中国人与台湾人
的“差别待遇”。
更明确的案例是,二○一○年中国政协福建省官员倪子川,在新竹连偷两次BB霜(市值
二百元),检察官以犯案情节轻微,立即释放,并依职权给予“不起诉处分”;但是反观
台中老妇人在路边摘菊花(市值二元),却被警察上了手铐逮捕,并依窃盗罪嫌侦讯七小
时,逼得老妇人与公所和解才罢休。
最严重的是,二○一三年中国文化部高官刘忠奎访台,对饭店二十岁女实习生起色心,涉
嫌性侵案,警方到场竟以性骚扰案件处理,备案书只写了短短三行,检察官不仅没有积极
侦办,更放任中国高官离台,无须接受法律制裁。
检警“逢中必软”,连北市警察被攻击,都不敢以“现行犯”逮捕爱国同心会的犯罪者,
如此不公不义之事在首都上演,也难怪柯市长会气得骂粗话。
(作者为律师)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50423
1.爱国同心会整天在那边乱的人都有案在身 但他们犯的不是什么重罪 也不会判多久
别鬼扯什么治外法权了
2.我全力支持把有暴力行为的爱国同心会成员送去关 但我也想问法轮功经年累月在台北
101前面集会 有向台北市警察局申请集会许可吗? 根据集会游行法第九条 还必须得到
台北101管理人的同意 请问台北101有许可法轮功整天在他周边广场集会吗?
3.陈长文说要选台北市长并清算柯文哲只是比喻而已 黄老师的阅读能力有那么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