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强人政治 是台湾民主危机
台湾90年代完成宁静革命,建立民主体制,但受传统文化因素牵制,根基并不稳。近10年在民粹氛围的冲击下,民主的价值渐渐受到怀疑。这两年中国模式开始受到国际社会肯定,强人政治似乎成为全球政治发展新趋势,台湾于九合一大选后,似乎也出现了强人政治风潮,强人对台湾民主发展会产生什么影响,值得观察。
强人政治,未必是指独裁专制统治,而是指政治领导人以主观意志超越、扭曲或修改,以民主程序制定出来的法律与制度,不受或很少受到民选机关的制衡与监督,在许多重大、关键的事件,尤其是违逆政治领导人的意志与决策时,民选机关的决议与程序成为具文。
九合一选举,赖清德获得压倒性的票数,原本就被看好的政治行情更是水涨船高,赖清德确实也摆出舍我其谁的态势,在党内以师长姿态,教导新科县市长执政经验,在党外不断针对朱立伦开炮,这些政治动作固然反映了赖个人的政治企图,只要依循正道而行,原本无可厚非。但志得意满的赖清德却在议长选举后暴露了他政治性格的最大问题:挟民意自重,漠视政治中必然存在的协调与妥协,更严重的是出于一己的意志,践踏民主与法治。
台南市议会议长选举的争议,其根源在于赖清德意图全面控制议会,不但排斥其他派系,更在客观上使台南市议会沦为台南市政府的法规、法制局。赖清德支持的议长候选人,在其议长任内早已被地方政治圈视为赖的橡皮图章。在赖支持人选落马后,绿营舆论譁然,赖清德进一步回避个人政治风格的争议,以“贿选”为由,拒绝进入议会,这一步,更是他错误的进一步升级。
理论上,在地方自治制度中,府会是权力分立的制衡关系,民选市长固然有其权力,但必须受到议会的监督,市长必须向议会负责,同时议会内部事务有其自主性,市长无法也不应干预。赖清德在面对议长选举的争议时,首先是以市长的意志企图干预议会自主,左右议长人选,在议长人选底定后,仍企图以个人民意支持度为后盾,扭转议长选举结果,这是新强人的以行政权干预立法权。
其次,在议长贿选案未经司法审理、宣判定谳前,就自己认定新任议长涉案甚至有罪,并以此理由和政治大动作向议会与司法施压,这是新强人的以行政权干涉、凌驾司法权。第三,最严重的是,赖清德以议会贿选疑案未获澄清为理由,声称“不踏入议会一步”,要直接接受市民监督,这不但是新强人的以行政权践踏、漠视立法权,更是挑战民主机制、法治程序的恶劣示范。
须知,在代议政治下,市民透过民选民意代表来监督地方首长施政,这是宪法、法律所明确规范的,没有任何人可以擅自改变,不论他拥有多高民意支持度、不论他曾获得多少选票。所谓的“市民直接监督”、“开放政府”,只是新强人政治的化妆术、遮羞布。
新强人政治和新民粹政治是一体两面。民粹就是假民意之名、挟大众一时之间的所谓支持,凌驾与践踏公共政策应有的专业意见呈现、利益多元折冲、广泛凝聚共识、民主透明决策。赖清德挟高选票、高支持度而自重,更以此为基础和后盾遂行其强人政治。而在这强人政治的酝酿、萌芽和施展过程中,“民意”,而非民主和专业,成了尚方宝剑,却没有空间来检证,所谓的民意是否是虚幻的、被操作的,更遑论透过理性讨论、多方论证后,找到最佳、最妥适的平衡方案。
赖清德的“新强人政治”、“新民粹政治”风格,还在萌芽之中,但是已经显露其危害,民粹非民主,强人政治更是和公民意识、公民社会、审议民主等等新政治价值背道而驰。如果新强人政治得不到矫治、修正和挑战,台湾这两三年所谓的公民意识崛起,所谓的公民社会茁壮,不但将全面落空、成为虚幻,更会在这贫瘠的公民社会土壤上,成长出毁弃民主法治的新强人政治毒果。
无须讳言,赖清德的强人作风确实有不少民众叫好,这应该是对过去马政府执政无能的反动。马英九缺的是政治魄力和施政手腕,但这不代表我们应该把民粹政治的幽灵唤醒,打造新政治强人。赖清德能不慎乎?民众又岂能不慎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