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柯文哲
纠正:https://www.cy.gov.tw/CYBSBoxSSL/edoc/view/3631
弹劾:https://www.cy.gov.tw/CYBSBoxSSL/edoc/view/4149
针对大巨蛋
纠正:https://www.cy.gov.tw/CYBSBoxSSL/edoc/view/3048
同样都是监察院的报告,为何一个就是乱搞,而另一个就是专业可引用呢?
我是觉得,当初既然声称要帮底下的人扛起责任,
那就应该大器一点,即使觉得监察院的弹劾内容不公,也不要把炮火射向特定的监委,
就随口一句“针对弹劾,我会检讨改进”,即可,
反正,民众相信他的,还是会相信。
但,前面才留下炮轰监察委员的印象,接着又马上引用另一位监委的报告,
那到底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