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柯文哲:每天罚5万300万就没下文 远雄

楼主: mshuang (竹碳乌龙)   2015-01-19 21:50:26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铭言:
: 奇怪了,你是学美国法还是台湾法
: 怎么会有这么多我看不懂的地方
: 美国法的contract(契约)以双方的利益交换为成立前提
: 如果一方没有付出,另外一方受利,叫作赠与,不是契约
: 所以美国法院才会很假掰的一元判决,因为不判胜诉一方一元,诉讼标的从债务不履行变
: 成赠与不履行
: 台湾法的契约并不以利益交换为成立前提
: 所以不管远雄是否因为债务不履行受有其他不利益
: 这个不利益和债权人的不利益本来就不能相抵销
: 你今天说远雄拖延工程受有不利益,干台北市政府屁事
: 该赔给台北市政府的还是要赔
: 能说因为一天可能(这个可能还不是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少赚200万
: 就要抵销违约金?
: 然后天才小冰冰说没关系,最多赔300万就好
: 如果大巨蛋来不及完工的话,台北市的损失只有300万的话就好了
: “所以整篇的重点在于天才小冰冰认为远雄无法完工,台北市损失只有300万这件事”
所以我跟你借钱每个月利息五万,利息最高收到三百万
五十年之后我必须归还你本金加上一大笔利润
因此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契约叫做赠与不叫作借贷或是投资?
突然发现各加保单十在是太好了都疯狂赠与我们金钱阿
作者: cherudim (无所求者)   2015-01-19 22:22:00
会用借贷关系比喻违约罚则,真是有趣见解,0分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鸡)   2015-01-19 22:29:00
重点是借多少啊 远雄可是相当于借了快300亿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01-20 04:54:00
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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