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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陈其迈、律师黄帝颖指马英九涉逃漏税。黄世宏摄
2015年01月16日15:58
(更新:新增税法规定)
马英九总统日前遭批逃漏税,但总统府回应马都是依法申报,给予女儿马唯中的500万元
不算赠与,汇给马以南的300万元也属借款不算赠与。民进党立委陈其迈上午举行记者会
指出,根据当时法规,若未申报,仅有100万元免税额,直批马根本说谎,违反《遗产及
赠与税法》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
陈其迈指出,马英九推托500万元是给女儿的生活费,但当他助理打电话给国税局人员时
,连国税局人员都质疑“一年生活费怎会超过100万元?”陈说,若真是生活费、学费,
也必须提前申报,且由马英九或周美青亲自缴纳,不能是汇给女儿后才缴纳,所以这500
万应属赠与,不是生活费。
陈其迈也指出,马英九特别费起诉书中提及,周美青2004年汇了300万元到马以南帐户,
但是马在当年度的财产申报,仅申报借贷150万元,隔年再申报50万元。陈其迈质疑,起
诉书载明汇了300万元,为何只申报200万元?要求国税局尽快去追税,并比照查台北市长
柯文哲的形式去查。
根据《遗产及赠与税法》原规定赠与纳税义务人,每年可自赠与总额减除免税额100万元
,但法规于2009年修法,可免税额220万元。(郭建伸/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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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赠与也不是借钱 查无不法 谢谢指教 大家请续追杀柯P有无涉嫌逃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