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hatesmith (ihs)》之铭言:
: 松菸文创有一间台湾大哥大
: 科p说合约上写 台哥大是文创产业
: 原来台哥大是文创产业我还以为是通讯服务业呢
: 感谢郝团队引领全新文青潮流
: 可惜我用中华 不然就是文青了
: 有谁用文创台哥大的?举手!!
台哥大是有文创部门
这个查一下就知道了吧?
http://www.dada3c.tw/2013/08/blog-post.html
这篇是有提到台哥大数位文创的部份.
http://www.taipeinewhorizon.com.tw/TNH/index
台北文创公司 这是富邦和台哥大开设的公司
台哥大非文创部门 “禁”驻松菸
https://tw.news.yahoo.com/%E5%8F%B0%E5%93%A5%E5%A4%A7%E9%9D%9E%E6%96%87%E5%89%
B5%E9%83%A8%E9%96%80-%E7%A6%81-%E9%A7%90%E6%9D%BE%E8%8F%B8-004415149.html
〔自由时报记者郭安家、王忆红/台北报导〕富邦集团与旗下台湾大哥大成立台北文创公
司,以扶持文化创意产业为由,标下一.二公顷的松菸文创园区BOT开发案,辟建台北
文创大楼,但大楼进驻文创业者不多,反成为台哥大企业总部,台哥大坚称其事业体属文
创业,但台北市文化局长刘维公昨天认定,部分事业体不属文创,已禁止进驻;且未来将
讨论提高权利金。
文创大楼 被检举变成财团总部
市议员杨实秋接获检举,指台哥大进驻台北文创大楼事业体包括行动商务处、客户开发联
系处、加盟处、经销处、行动行销处、北区业务处、品牌管理与客户沟通处等,不胜枚举
,“这些电信产业跟文创有何关系?只因为它有钱付得起吗?文创园区怎么变成财团营运
总部?”
台哥大称 属文创数位内容产业
台湾大哥大公共事务处处长阮淑祥指出,台哥大是经经济部工业局认可的文创产业中的数
位内容产业,同时,台哥大承租台北文创大楼中的每一层楼的租约,都已报请文化局认定
,并未违法。台北文创公司表示,还要进一步查证议员接获检举,一切依规定办理。
不过,刘维公说,台哥大部分事业体,内容不符文创业要求,例如有一个事业体与开发体
育线上软件,但市府认定其属“休闲产业”,而非“文创”,已要求对方禁止进驻园区,
未来仍会针对台哥大提出进驻的事业体做严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