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更新】又输了! 金溥聪再告输冯光远

楼主: noonee (我和烤肉间只差一撮孜然)   2015-01-14 22:28:53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50114/542041/
【更新】又输了! 金溥聪再告输冯光远
2015/01/14 18:36 26138 LINE分享
分享
(更新:判决理由)
国安会秘书长金溥聪,不满作家冯光远指他与总统马英九有“特殊性关系”,还批他“蠢
材、贱货、男妓、人渣”等,告冯求偿200万元,并要求他在《苹果》等4报刊登道歉启事
,台北地院认为,冯是针对金与总统马英九间的特殊关系及金任驻美代表、服贸争议、公
视议题评论,与公益有关,判冯胜诉免赔免道歉;仍可上诉。
金指控,冯自2012年9月起,多次在网络、接受媒体访问时,发表他是马英九的“密友”
、“爱侣金溥聪”、“特殊性关系”、“贱货”不实且谩骂言论,应登报导歉并赔偿200
万元。
刑事部分,一审台北地院认为冯指的“特殊性关系”是形容马、金两人交情密切,非指同
性性向,而“蠢材”等用语虽尖酸,但是针对2人关于人事布局的批评,去年10月判冯无
罪;民事部分,法官认为,冯对金的评论,均是针对公共议题,虽然用语嘲讽笑谑,但仍
属合理评论,应受言论自由保障。
冯光远得知胜诉后,立刻在脸书PO文“嗯,我又赢了”,但他也说,相信金溥聪会再上诉
,他也会再陪他玩,“咱们法庭见吧”。(法庭中心/台北报导)
以下冯光远脸书全文:
金溥聪与马英九之间的“特殊性关系”再度得到法院认证,恭喜了两位!
是这样的,金溥聪告我的“特殊性关系”官司,民事部分,法官四点钟宣布判决,嗯,我
又赢了(刑事我已经赢了,他上诉中)。
意思就是,他的民事告诉被驳回,我不必赔他七位数的金额,也不必在几大报登“道歉启
事”什么的。
他,马的,金溥聪,你反正还是会上诉,我反正还是会陪你玩,不过,“金马体制”早已
经被列为台湾最下作的“体制”,你呢,再怎么对马总统做出特殊性贡献,大概也都没有
用了,咱们法庭见吧
出版时间 17:34
修改时间 18:36
==============================================================================
说真的这种官司 感觉上完全是法官个人自由心证
他告的就是说辞 说辞怎么解读就法官自己认定
那法官的个人观点和立场就决定一切了嘛
作者: cutbear123 (皇帝熊)   2015-01-14 22:29:00
法院认证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1-14 22:30:00
金溥聪告不管告谁都是一定输的 因为他是[公众人物]
作者: abc22421411 (我是新生)   2015-01-14 22:31:00
所以他跟马真的有吗? 周美青到底是不是烟雾弹阿?
作者: as5987 (qq111)   2015-01-14 22:32:00
今天的法院是KMT开的吗
作者: DustToDust (抱着她想着妳 )   2015-01-14 22:33:00
好歹也是作家 讲点有水准的
作者: GreenSoldier (我是绿小兵)   2015-01-14 22:33:00
这种要定罪真的很难
作者: akila08539 (进击的台湾魂)   2015-01-14 22:33:00
只是刚好法官国文还不错
作者: winall (winall)   2015-01-14 22:35:00
给2F,也有可能是双性恋
作者: gn00330501 (wyatt)   2015-01-14 22:37:00
双性恋也是能理解的
作者: l23l23 (喔)   2015-01-14 22:38:00
以后国师去见小英 我们也可以用"特殊 性关系"来称呼?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5-01-14 22:53:00
当然可以啊 敢提的绝对会被告被判到输一裤子党国余孽哪能类比小英&国师
作者: bt9527 (9527)   2015-01-14 22:57:00
唉 那花妈秀莲都没结婚 我嘲讽是同性恋或没人要 言论自由?只因为公众人物就可以乱骂乱抹黑 这种言论自由是我们要的?
作者: tsgd   2015-01-14 22:58:00
就文化流氓遇到法界同路人 当然无罪释放阿
作者: bt9527 (9527)   2015-01-14 22:59:00
台湾根本就是在走自我毁灭的道路而不自知 劣币当道 悲哉
作者: tsgd   2015-01-14 23:00:00
特殊性关系冯拿来用是哪种层面意思 法官会不知道?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5-01-14 23:00:00
你有嘲讽的自由 但你会被告然后输官司
作者: tsgd   2015-01-14 23:01:00
某些人义愤填膺 发发文嘴泡完就算了事了 千万别的上法院你想等2016之后对绿的政客们玩这招?小心一次就倾家荡产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5-01-14 23:02:00
法官是法律的解读暨执行者 他判败诉就是败诉 不服可以再上诉 这就是游戏规则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1-14 23:03:00
所以同样的话用在被告身上,也会无罪吗?
作者: tsgd   2015-01-14 23:05:00
那就要看你抽到什么签了XD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5-01-14 23:12:00
90%有罪吧 光是身分就不同了
作者: MinaseShou (翔)   2015-01-14 23:22:00
司法到底能不能相信呢……
作者: darkdixen (darkdixen)   2015-01-14 23:36:00
司法依照两造身分进行修正也是很正常的
作者: Hfy0920 (Hfy)   2015-01-14 23:45:00
台北地院意外吗
作者: simdavid (凉小面)   2015-01-14 23:45:00
想当然尔冯在法庭上主张他的意思是“特殊性,的关系”,而非“特殊的,性关系”。你可以骂冯卒子诡辩,但千万别学他乱讲别人“特殊性关系”。因为到时候被告,你要嘛就是当卒子,要嘛就输到脱裤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5-01-14 23:51:00
法院认证wwwww
作者: basta (basta)   2015-01-14 23:56:00
冯光远也算是公众人物吧,选过台北市长的
作者: millerbest   2015-01-15 00:12:00
绿营的人也不会让小孩学冯光远吧?
作者: IE5 (SF)   2015-01-15 01:55:00
请支持多元成家 从总统府开始
作者: baronterry (我是谁)   2015-01-15 08:10:00
KMT就是欠战阿 哪个KMT党员不该被战?
作者: lunatich   2015-01-15 17:21:00
冯的实际支持度如何?连个老兵都不如..上次入监不晓得有没有扒开检查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