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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又输了! 金溥聪再告输冯光远
2015/01/14 18:36 26138 LINE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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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判决理由)
国安会秘书长金溥聪,不满作家冯光远指他与总统马英九有“特殊性关系”,还批他“蠢
材、贱货、男妓、人渣”等,告冯求偿200万元,并要求他在《苹果》等4报刊登道歉启事
,台北地院认为,冯是针对金与总统马英九间的特殊关系及金任驻美代表、服贸争议、公
视议题评论,与公益有关,判冯胜诉免赔免道歉;仍可上诉。
金指控,冯自2012年9月起,多次在网络、接受媒体访问时,发表他是马英九的“密友”
、“爱侣金溥聪”、“特殊性关系”、“贱货”不实且谩骂言论,应登报导歉并赔偿200
万元。
刑事部分,一审台北地院认为冯指的“特殊性关系”是形容马、金两人交情密切,非指同
性性向,而“蠢材”等用语虽尖酸,但是针对2人关于人事布局的批评,去年10月判冯无
罪;民事部分,法官认为,冯对金的评论,均是针对公共议题,虽然用语嘲讽笑谑,但仍
属合理评论,应受言论自由保障。
冯光远得知胜诉后,立刻在脸书PO文“嗯,我又赢了”,但他也说,相信金溥聪会再上诉
,他也会再陪他玩,“咱们法庭见吧”。(法庭中心/台北报导)
以下冯光远脸书全文:
金溥聪与马英九之间的“特殊性关系”再度得到法院认证,恭喜了两位!
是这样的,金溥聪告我的“特殊性关系”官司,民事部分,法官四点钟宣布判决,嗯,我
又赢了(刑事我已经赢了,他上诉中)。
意思就是,他的民事告诉被驳回,我不必赔他七位数的金额,也不必在几大报登“道歉启
事”什么的。
他,马的,金溥聪,你反正还是会上诉,我反正还是会陪你玩,不过,“金马体制”早已
经被列为台湾最下作的“体制”,你呢,再怎么对马总统做出特殊性贡献,大概也都没有
用了,咱们法庭见吧
出版时间 17:34
修改时间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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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这种官司 感觉上完全是法官个人自由心证
他告的就是说辞 说辞怎么解读就法官自己认定
那法官的个人观点和立场就决定一切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