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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mar (tinmar)
2015-01-13 21:02:29阿扁市长的政绩之一是公共汽车专用道, 好像高达八条.柯P团队震怒马郝市
府没将忠孝东路公共汽车专用道列为财产, 那么:
1.中央政府规定道路设施不列财产是民国几年开始?
2.阿扁在市长任内有将八条公共汽车专用道列为财产吗?
关于1, 不管两蒋李扁马总统哪个时代才规定, 扁马郝市长皆是遵照中央
政府的规定作业. 柯团队若不爽这项规定, 先找出哪位总统任内规定的.
至于该不该列为财产, 那又可以引出另一番政策辩论了.
关于2, 阿扁市长有遵守规定吗? 若有, 那马也只是扁政马随, 郝则是扁
马政郝随了, 柯团队等于打到扁. 若没有, 那是阿扁违规, 马则遵守了.
高雄也有公共汽车专用道, 柯团队可以向花妈询问有无列为财产. 其实当初柯
团队先向台北市政府的公务员询问即可, 也就不用公开自曝出对行政运作
的无知. 柯团队若想改规定, 可以与中央商议, 但别又用呛声姿态, 因为
这规定可能是小蒋或老李任内的, 会打到柯尊敬的这两位前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