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蔡正元罢免案肯定不会过

楼主: Nokia6233 (mobile)   2015-01-07 13:32:39
※ 引述《a10141013 (阿凯)》之铭言:
: 根据精算后的结果,
: 要有十五万多人投下同意票,
: 才能成案,
: 可以回去睡觉了
我觉得很奇怪
蔡正元 为何要被罢免???
一 让陈为廷不爽??
二 让非台北市的南部人看不爽?
三 批踢踢乡民不爽他当圣文选举总召???
根本正当性不够!
滥用民主程序
随便找个看不爽的来霸凌
根本就是红卫兵的做法啊!!!!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5-01-07 13:33:00
啊不就 超后悔投蔡正元!!!!!!!!!
作者: HomerSimpson (荷马‧辛普森)   2015-01-07 13:34:00
你可以去罢免的网站看,只要三秒钟,比在这里问快。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5-01-07 13:34:00
还没开始投票,崩溃也不用这么急吧
作者: sd810305   2015-01-07 13:35:00
他的质询次数好像也是全部立委里面最少的
作者: HomerSimpson (荷马‧辛普森)   2015-01-07 13:36:00
如果罢免这么容易,说罢就罢,你也可以来当红卫兵。
作者: billliu14 (billliu)   2015-01-07 13:40:00
根本呵呵 有种东西叫GOOGLE
作者: Trierry77 (行者)   2015-01-07 13:45:00
出席率最后一名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1-07 13:48:00
罢免就叫做霸凌喔 那选举呢 呵呵 正当性哩一堆人投票不就看很爽来投他,根本就是脑残的做法。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5-01-07 13:49:00
都超过一个月了 快去找裤子拉 在那边甩 很不雅观耶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5-01-07 13:49:00
民主投票退一万步讲不就是爽不爽,怎不检讨让人不爽
作者: QCANCER (琉璃螃蟹)   2015-01-07 13:50:00
示一儿
作者: MrLi   2015-01-07 15:10:00
今天怎么没有超级后悔...敲碗
作者: Ec73Iwai (( ̄□ ̄|||)a)   2015-01-07 17:32:00
大家跟这个反串的认真什么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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