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广场〉【金恒炜专栏】我的恶贯,到我满盈就好!
2015-01-06
陈总统终于出柙!政治上的解读很简单,标示马记权力的最后一道防线失守了。陈水扁重
获自由的刹那,就是昭告天下马权势玩完了。用手铐凌辱陈水扁,是马英九甫登基的第一
件差事;放扁归山,则是马“九合一”全军覆没后的竖白旗投降。
只要大权在握,马绝对不会放扁。“九合一”掀开底牌,蓝营政治人物痛觉到党国如累卵
的存亡危机,“放扁”遂而成为向台湾人伸出的橄榄枝;这是政治考量下的转进。重点是
,扁案既是政治事件,“保外就医”就是以政治手段解决政治问题;法律只是过水的玩意
儿。
陈总统的“保外”既是政治,马统们还拉“法律”当虎皮,东说西说,不只徒见其蠢,还
自欺欺人。比如法务部有官员对记者说:扁保外后,“不得从事与医疗无关活动”,“只
要替人站台或逛街,就可能回笼继续服刑。”法务部长罗莹雪语带威胁的放言:“原则上
保外就医期限为一个月”,“并不是准了一次出去就没事”。中监典狱长黄维贤说,“未
经监狱许可,不得从事与治疗显然无关的活动。”法务部次长陈明堂在记者会中公然表示
,“不能做过度人民感受无法接受的的活动。”好像放不放、押不押之权依然在手,好像
依然手握无上权柄。老实说马统们已没有政治实力,只剩放扁一途。这些那些恫吓、无稽
之谈,不知道要说给谁听!
陈总统要不要介入政治?要不要站台?要不要逛街?要不要公开演讲?要不要做这做那,
全属陈总统自己的考量,没有人能,也没有法律可以限制或制止。依据〈监狱行刑法施行
细则〉第七十三条或〈保外医治受刑人管理规则〉第三条的受刑人禁令,只有一项:“保
外就医期间保持善良品行,不得有违法犯纪之行为。”站台、逛街、演讲、从事政治,有
违善良品行吗?是违法乱纪行为吗?
不是!法务部的无法之法,不过是藉“就医期间届满”及“保外就医原因消失”而送回监
所两条,掐住陈总统的喉咙。问题是,法务部敢用吗?敢祭出这两个法宝胁廹陈总统乖乖
俯首贴耳就范?说实话,马统们如果真有实力捉扁再回笼,就有实力继续把扁关到死。那
又何必“保外就医”施恩于扁?更何况马统两年前铁齿独断:“保外就医等于放了扁!”
这话白不白?
罗莹雪们得好好咀嚼主子马统元旦的忏悔及求恕文:“所有不满到我为止,由我承担。”
换一种直白露骨的说法,这是马的哀鸣:“我的恶贯,到我满盈就好!”这才是扁“保外
就医”的深层结构。要问的是,人民买不买!
(作者金恒炜为政治评论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45048
标题乍看之下 还以为他也觉得自己恶贯满盈了 或许金鼻子可以找林正杰来帮忙一下
不过扁扁一被放出去 就抓不回去了 法务部还在那边废话一堆也确实真的很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