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想:阿扁总统真的不是爱钱的人,是他娶错老婆,他只是帮阿珍脱罪而已,人之常情
他是有做错一点事情,但也受到惩罚了,回顾他当政八年成绩还是不差,支持阿扁
阿扁到底犯了什么罪? 10 个你不能不知道的真相!
1.陈水扁一上任自动减薪一半(这可不是政见),八他少领 4000 万。
2.奉天专案一年孳息一亿,八年八亿,总统可自由使用,不受任何规范,他取消专案、缴
回国库。
3.选票补助一票30元,两次总统大选,共得三亿多,全数给民进党中央党部。
4.八年任期,募款政治献金赞助党内及友党同志大小选举,约 14 亿。
5.侵占机密案,2014年8月29日,特侦组查无犯罪事证,全案签结。
6.海外洗钱案,2014年8月06日,特侦组查无不法实据,全案签结。
7.教唆幕僚伪证案,2012年08月18日高院改判,逆转改判扁无罪。
8.国务机要费案,2011年8月26日高院改判,无罪定谳。
9.机密外交案,2011年4月28日驳回上诉,无罪定谳。
10.南港展览馆案,2010年11月11日高院撤销,发回更审。
唯一被定谳入罪的“龙潭案”,涉案人辜仲谅委托律师两度公开承认当年作“伪证”,但
法官不采信。而且此案是因为"实质影响力"说而判刑,相反林益世有人证物证的情况下,
因“无影响力”而不适用此条 (林当时为国民党大党鞭,你认为他有没有影响力呢…??)
停审中的二次金改案,涉案人杜丽萍说特侦组要她作违心证词,否则要羁押她,她甚至害
怕而企图自杀….。
(以上是公开已知资讯)
而会做出裁自己薪水事情的人,道德上也不该认为他会贪污
在民主法治国家中,法律是无罪推定原则的 (如果你还认为台湾是的话),因此我从太
阳花后研究阿扁相关议题至今,得到的结论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我不认识阿扁、没看过他本人、没接触过他身边的官员,更遑论拿他好处,但我可以非常
明确的跟你(妳)说:我相信陈水扁是无罪的!我甚至相信他是没有贪污的,不论法律上、
或道德上!
《主权独立》《公民觉醒》是台湾走向真正的民主、与更美好未来的必经之路,我个人认
为要在加上《平反扁案》,我也坚信这三条路会是同一个方向,而最终将汇聚在一起,届
时台湾将能走出困境、突破侷限翱翔于九宵!
这就是我的政治理念!
为阿扁洗冤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之举,然虽万千人,而吾往矣!我愿为真相赴义,并誓不反
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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