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长参选人柯文哲以85万多票胜选,以每票可获得30元补助计算,将获约2561万余元
补助款,柯昨表示,打算拿其中的1千万来还清父亲借给他的房贷。但国民党立委蔡正元
今在脸书“忠告”柯,此事不宜,虽法律没明指,但市长级的人物应体会补助款是纳税人
的钱,“柯文哲自许新的政治文化,更不应该私用选举补助款”。
蔡正元指出,选举现金结余款,依法都不得私用,“何况是选举补助款”,虽法律无明文
规定,但蔡正元认为,选举补助款应也要适用,“市长级的人物更要体会这是纳税人的钱
,要有更高标准,岂可私用”。
蔡正元并举自己为例,他当初在立委选举所领得的3百万补助款都用在“拯救”,包括被
绑架的张安薇100万元;被羁押的法轮功钟鼎邦30万元;被诬讼的义交陈美菊10万元;被
留置的广西李姓台商20万元;扶助弱势公益团体50万元;赞助宗教公益团体50万元以及支
助里邻社区活动40万元等。(颜凡裴/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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