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顶新集团申请转让台北101股权予马来西亚商IOI集团一案目前最新进展说明
有关顶新集团拟将所持有台北金融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台北101)股权转让予马来西亚商
IOI集团一案,本部投审会已于103年12月31日接获转让人顶新集团相关申请案。另日前受
让人马来西亚商IOI集团亦检具部分股东背景资料到会。经初步检视相关申请文件,对于
投资计画、股东结构及投资架构、投资资金来源、股权买卖契约、收购股权价格之评估资
料、投资人未来偿债能力及财务可行性分析、以及顶新集团售股后的资金流向等仍待厘清
,本部投审会将发函申请人限期补正,并检具完整资料到会。本案未来将俟申请资料补正
后送请相关机关依法审查。
依据外国人投资条例第7条规定,对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风俗、国民健康有不利影
响或法律禁止投资之事业,禁止外国人投资;另外国人申请投资于法律或基于法律授权订
定之命令而限制投资之事业,应取得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之许可或同意。
另本案因台北金融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之营业项目包括住宅及大楼开发租售业及投资兴建公
共建设业等,投审会将依据外国人投资条例等相关规定,会同财政部、金管会、内政部及
央行等相关单位依法审议、严格把关,本案并将提报本部投审会委员会议审议,委员会采
共识决,如有任一委员不同意,则本案将予以驳回。
此外,本案另将请陆委会、外交部、国安局查核马来西亚商IOI集团是否具陆资背景,因
本案涉及之不动产业尚未开放陆资投资,投资人如具陆资背景,本案将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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