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柯p骂分局长 = 护航法轮功事件,让我见识到本版超越法律的精妙见解。
依照部分有力板友的见解:
●警察巡逻时见到有人被打但当作没看到=依法行政,
因为伤害罪是告诉乃论,警察必须要等人提告时才能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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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精妙的见解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 警察巡逻时偶然见到车祸意外发生,可以当作没看到,这是依法行政。
(2) 警察巡逻时见到有可疑人物正在破坏门锁,可以当没看到,依法行政。
(3) 警察巡逻时看到有人在砸车,当作没看到,依法行政。
(4) 警察拦下公共汽车上车检查,看到陈为廷正在偷摸邻座熟睡乘客,当没看到,依法行政。
一切依法行政,谢谢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