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书指出,陈为廷在2011年7月5日晚上8时许,在新竹市光复路清华大学前,搭乘新竹
: 客运邹姓司机的巴士前往台北市,途中见邻座被害女子熟睡,竟偷偷以左手抚摸她的左
: 胸部得逞,女子惊醒喝斥向司机求助,并打电话向妈妈求援,邹姓司机将车子开到台北
很变态很猥亵 这种人在日本是一辈子抬不起头的
台湾的学运居然是这种人渣出头
我是支持学运的 感觉这样很悲哀
: 市重庆北路3段的派出所,被害人由妈妈陪伴下报警。
: 检警侦讯时,陈为廷坦承袭胸,经获被害人同意,写下悔过书道歉,新竹地检署主任检
: 察官陈佳秀,但当年11月28日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1项罪嫌,给予陈为廷缓起
: 诉处分,陈也履行了缴交国库1万元、接受6小时法治教育的缓起诉条件。
一万块是什么概念?
一发SHOW GIRL/柜姐 165-167 48 32-34C-D 23 32
不过对于性骚扰惯犯 似乎必须要性骚扰得逞才会有快感
花钱反而不够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