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shuang (竹碳乌龙)
2014-12-13 20:15:03※ 引述《hssz (金佳映~好可爱)》之铭言:
: 1.党产是历史共业
: 证据已经无法塑及过往
: 2.订出专门法条
: 保障KMT维持既有党产的利益
: 以免KMT之后不承认造或造假
: (法律都说合法了,你还虚报就是有其他黑幕)
: 3.请KMT列出党产清单
: 列出的部分受法条保护
: 不被国家圄其他国内机构追讨
: 但未列出的部分
: 视同KMT放弃
: 法律上保有追讨权+惩罚累进罚金
: 4.列出清单部分
: 所有之后每年投资的额外营利
: 由国库收纳(涨价归公)
: 如亏损就该年不缴纳
: 一旦查出隐藏获利
: 国家照样有追讨权+惩罚累进罚金
国民党党产,包括台湾全国所持有的黄金三成,故宫所有的文物
以及蒋中正退位后到正式发行新台币间所有政府收购和发放的薪
资
总价值等于台湾全年税收十年,你敢还给国民党吗?
还不是直接还喔还要再加上这几十年来利息所得,台湾整个卖给国民党还还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