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关于说要切腹的那个里长

楼主: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2-01 09:54:48
原文再度啃光光
说实话我本来不怎么喜欢吕秋远 不过人家也写的出这种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0944336615&fref=nf
吕秋远
7 小时前 ·
我是应该去睡了,因为明天八点就得教书。但是自强里里长的事件,我认为还是得说说。
他确实承认在选前说过,柯文哲选赢,他就要“切腹自杀”。而他现在也信誓旦旦的说,
他会履行承诺。
这种选举话,听听就好,请不要继续在网络上酸人家。不是因为他是老人、不是因为他
是里长、也不是因为柯先生都选赢了,没必要这样。而是因为,选举对于某些人来说,
确实会刺激情绪,导致忧郁或躁郁的问题,这时候可能会导致有过激的行为产生。没必
要用嘲讽的口气要人家履行承诺。
没有任何事情比起生命更珍贵。
况且,现行法律虽然没有从正面规范人可否处分自己的生命,但刑法第二七五条第一、
二项规定:“教唆或帮助他人使之自杀,或受其嘱托或得其承诺而杀之者,处一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项之未遂犯罚之。”由此可见,生命已超越个人自己决定自由的
范围,不但以自杀的方式侵害生命法益,是违法的行为;协助决意自杀者自杀,也是犯
罪的行为,这就是所谓的“教唆自杀”。例如某人债台高筑,而朋友劝他自杀来躲避讨
债,以免累及家人,后来这个某人真的自杀,朋友就会成立刑法第二七五条第一项之加
工自杀罪。
我们怎么知道,老先生会不会因为网络上的霸凌(希望人家履行承诺,这种行为真的叫
做霸凌!)弄假成真?而各位,就算老先生自杀未遂,鼓励自杀的行为也是犯法的。
面对生命,请严肃以对,不要开玩笑,过头就变成刻薄,而且触犯刑法了。
感想:
我第一次在吕秋远的FB上按赞 各位阅读过吕律师的文本后还要继续的就继续吧
作者: winnerme   2014-12-01 09:55:00
pinkkate: 我就一定要追着那个里长看有没有后续动作了
作者: tina1007 (L'appernti sorcier)   2014-12-01 09:56:00
转弯力道也不容小觑ZZZZ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4-12-01 09:57:00
我第一篇推文就讲了 出来宣布做公益 断章取义 加油好吗
楼主: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2-01 09:57:00
看看本版一堆胜选者嘴X的模样 我发自内心的说:拜托请继续喔 开始转弯了XD真的那个里长不要出事啊 出事了PTT一堆文章其实都很危险
作者: pan46 (pan)   2014-12-01 10:00:00
这里长太认真了 这边也没逼人吃树啊 还是好好工作吧0.0
作者: winnerme   2014-12-01 10:00:00
50771 已备份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4-12-01 10:02:00
备啊XD 50776记得无视啊 你会备我不会?50760
楼主: NPITGOD (澎科大神)   2014-12-01 10:07:00
秦王:你的气在乱
作者: winnerme   2014-12-01 10:08:00
嗯嗯~总比有危险会坐牢好~(不是说不理我了吗?管我干嘛?)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2014-12-01 10:10:00
都忘记看ID了=.= 不好意思不予以理会啦
作者: winnerme   2014-12-01 10:19:00
知道错就好 下次回文别太超过 坐牢可就不好笑了
作者: gotohikaru (又没差...)   2014-12-01 10:34:00
学世间情赌跳海就好了嘛
作者: winnerme   2014-12-01 10:42:00
不过也蛮感叹的啦~选前说自己很努力上班要工作~自己是台北人不想管别的事~讲没两句就傲娇中离~选后居然推文时间比我还多~还可以开始评论起其他选区下指导棋~一来一往真是经典之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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