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4-11-29 15:27:10※ 引述《manlike ( )》之铭言: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169660
: 罢免蔡正元上午飙破1万5千人连署!
: 〔记者苏芳禾/台北报导〕今天是九合一选举投票日,一早的大太阳让民众投票十分踊跃
: ,间接带动罢免立委的连署状况。推动罢免立委的“割阑尾计划”今天上午宣布,罢免内
: 湖南港区的国民党籍立委蔡正元今天上午的连署保守估计飙破1万5000份,许多连署摊位
: 甚至来不及加印连署书,割阑尾也不断调动志工前往内湖南港区支援。
: 割阑尾计划发言人林先生表示,割阑尾今天与中南部的罢免团体设立“自由罢免示范区”
: ,在各大投开票所外募集罢免连署书、提议书。割阑尾日前透过网友投票,选定台北市内
: 湖南港区立委蔡正元、新北市淡水八里等六区立委吴育升,以及新北市板桥区立委林鸿池
: 。
: “蔡正元委员最近‘卓越’的表现,让我们的罢免连署书募集非常顺利”。林先生表示,
: 蔡正元所属的内湖南港区,民众响应最为踊跃,割阑尾在内湖南港区的主要投开票所外设
: 置了38个摊位,今天一个上午就募集超过1万5000份连署书,加上之前累积的5000份,总
: 共已经募集到2万份左右,希望今天下午可以一举超过3万8939份的门槛。蔡正元选区内有
: 数个连署站的连署表格已经都被民众签完,目前正紧急加印1万份。
: 林先生指出,上午台北市内湖区东新国小不断出现警方驱赶割阑尾摊位的状况,已经已派
: 律师前往处理。
: 在吴育升选区(新北市淡水、石门、三芝、八里、林口、泰山)部分,林先生说,由于该
: 区幅员辽阔,割阑尾的人力只够设置了20个摊位,不过民众还是很踊跃,今天上午也募集
: 了近万份连署书。吴育升选区所需连署书份数为3万7469份。
: 至于林鸿池选区(新北市板桥区),割阑尾指出,上午约募集5000多份,新埔国中一度要
: 排队10分钟才能等到桌子签连署,民众也相当踊跃。该选区所需连署书为2万7677份。
: 林先生说,平常他们很难得有机会接触到选民,所以就精算了中选会的送件、退件、补件
: 时间,让3名被罢免立委的第二阶段(该选区选民人数13%,30天内完成)连署都落在投
: 票日当天。除此之外,割阑尾也撒下重兵在人数最多的投开票所,并且分析该选区上次的
: 选民政党倾向,将有限的志工人力尽量发挥。且在投票这天摆摊,大家投公职人员选举选
: 票,都会带身分证和印章,填写资料比较不容易错误。
:
作者:
Dinki (captain)
2014-11-29 15:28:00楼上你...觉醒一半
作者:
hitoma 2014-11-29 15:29:00还要好好审核呢,小心不要又把死者抓来联署了哟
楼主: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4-11-29 15:32:00再扣掉二楼那种无效连署 不知道审核后 有效的会剩多少XD
作者:
sxxs (有些话想说在老去之前~)
2014-11-29 15:33:00XD
作者:
rony98 (...)
2014-11-29 15:33:002012蔡11万 DPP7万8 亲民党4万 选举人数约30万 50%+投票才
作者:
jokem (红包)
2014-11-29 15:33:002楼XDD
作者: fred76963 (ㄤ) 2014-11-29 15:34:00
是说他这几个月和某D一直玩一直玩的成果?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11-29 15:34:00我贡献了十份,顺便试试看java写的身分证字号产生机XD
作者:
rony98 (...)
2014-11-29 15:34:00过关 就算绿橘都出来罢免 你还要从蔡的选民挖3万多人才行
作者:
manlike ( )
2014-11-29 15:38:00乱填的要小心...伪造文书...小心非帆哥去告二楼~~
我去投票的时候看到10个工作人员吧.不过没看到有人去写
作者:
manlike ( )
2014-11-29 15:39:00乱用别人的身分证字号...你知道会犯什么罪吗?
作者:
GGyuan (dexter)
2014-11-29 15:40:002f赞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11-29 15:43:00吱吱悲愤XD
作者:
discoby (黑皮)
2014-11-29 15:43:00没办法 政黑蛆就是这副德性
作者:
sonatafm2 (人在江湖漂,哪有不挨刀)
2014-11-29 15:45:00呵呵, 怎么抓快来教大家啊 XDDDDD
作者:
xzxc (夜璃)
2014-11-29 15:46:00有人自己把罪证讲出来了 真勇者
楼主:
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2014-11-29 15:47:00像是吱吱占领议会这种就没事了~~
写林飞帆三个字,除非台湾就只有一个人叫林飞凡,不然是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11-29 15:48:00连伪造文书罪成立条件都不懂,吱吱崩溃
哪个林飞凡要出来告...更不要讲你根本不可能找出那个
作者: phfd2013 (网滋) 2014-11-29 15:50:00
二楼gj
再退一步讲,你签林飞帆根本不构成伪造文书的要件除非你签的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件...XD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11-29 15:53:00人家2楼艺名取林飞帆不行吗?
有没有法律效力文件可以自愿被关:我林飞帆自愿永久监禁
作者:
RolfP (洛夫)
2014-11-29 15:55:00大概在检方那边就打回来了
作者:
mornlunar (Hav-A-Tampa)
2014-11-29 16:05:00构成要件都不懂,枉费我国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