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1128收费员抗争,为什么?

楼主: amraam (先进中程)   2014-11-28 22:07:30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0893
明天(11/28)是这一波国道收费员抗争设定的“决战日”,1128上国道,目前自救会设
定的目标已经不仅是国道高速公路,而是交通部辖下任何可能的交通设施,为什么收费员
要如此激烈抗争?一般社会大众比较知道的可能是“安置”问题,目前远通承诺的安置尚
未解决,也的确是收费员还在抗争的重要原因,不过这一波,收费员提出了一个更老的问
题,以及一个在安置之后发生的问题。
被没收的年资
老问题是收费员被没收的年资,一般都有15年以上年资的收费员,由于“约聘雇”与“临
时人员”身分,使得交通部可以宣称“合法”地赖掉收费员的旧年资,一律以7个月离职
金回避掉《劳基法》的法定义务(详情请参阅这一篇报导),这点与在中央政府员额限制
下,各机关、政府大量地采用各种各样的非典型人力有密切的关系。
除了透过《劳基法》漏洞规避法定义务之外,交通部近日不断强调收费员是“一年一雇”
,在契约上载明ETC上路后即终止劳雇关系,这一个说法本身已经牴触了《劳基法》第9条
(link is external),其中规定非“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特定性”不可以以“定
期契约(像是一年一聘)”的方式约定,当然也就不能作为拒付资遣费的理由。
被吃掉的劳保给付
除此之外,收费员在转置之后,劳保的老年给付将因为薪资的调整而缩水,这是一个新的
问题,原因是《劳工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年给付的一次领是以劳工退保前三年平均工资
计算,年资15年之内,1年1个基数,超过15年,1年2个基数,最多45个基数。举例来说:
退休前三年平均薪资是3万元,年资是25年,老年给付一次领:
15×3万+10×2×3万=45万+60万=105万(15×1+10×2=35个基数,未超过45个基数)
而现在收费员得到转置后,薪水普遍不及原先水准,3万5变2万5,劳保以退保(休)前3
年平均计算的方式,将会使得收费员“一次领”的基数被压低,因此收费员要求,远通在
补足其所承诺的转置后5年内工作薪水的差额之外,还要按照差额之后的级距为他们投保
劳保;这一笔差额的劳保费,也是远通应该负担的。
这一个问题反映出劳保老年给付在设计上无法反映中年失业后再谋得较先前工作薪资低新
工作的问题,而这种“薪水越来越少”的现象,在工作不稳定、失业与劳动弹性化的条件
下,是特别值得注意的问题。
交通部拒绝“体制内”管道
25日,收费员与交通局在新北市劳工局进行调解,调解程序的进行,是由劳、资、官三方
各推举出一位调解委员,当天调解委员提出的调解方案,是建议交通部安置收费员假使无
法安置,则依《劳基法》旧制退休金结算年资(也就是承认旧年资、条件比资遣费更优渥
),而如果调解不成立,也建议交由劳工局仲裁。
仲裁程序是劳工行政机关就双方争点,从劳动法律的观点裁处出一个方案,经过仲裁的方
案,对双方当事人来说,与法院判决有同一效力,在《劳资争议处理法》第25条 (link
is external),劳资双方可以共同向劳工局提出交付仲裁的申请,而劳工局也可以强制交
付仲裁。
仲裁申请需要双方提出,交通部拒绝,除非劳工局愿意依职权提出强制仲裁,否则这条路
就走不通,在新闻稿中,仅强调要走“司法程序”,也就是要跳过《劳资争议处理法》的
这个程序,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们担心劳工局会做出有利收费员的决定,从交通部拒绝仲
裁的动作,可以看出,其所谓“合法”、要求收费员“合理”、走“体制内”管道的说法
,是禁不起检验的。
媒体攻势
交通部在大众面前对收费员的攻击,无非是“外力介入”、“只想领补偿”、“不努力工
作”...等,26日,《中国时报》刊出一篇报导〈前收费员找回稳定人生〉,提及林姓收
费员现任职于高速公路中坜服务区,之前经历远通转置到爱买工作的梦靥后,经过所谓“
自主职前训练”,找到自信。
协助自救会抗争的郭冠均认为,这个报导美化收费员自我训练找工作,暗示现在抗争的收
费员不努力,怀疑是“置入性行销”,不过讽刺地是,如果这是一个置入性行销,那交通
部根本是在打自己的脸,放下强调“自我提升”的基调不说,这篇报导一定程度反映了收
费员转职的困难。而在报导中没有提到的,就是中坜服务区的工作,完全是收费员在抗争
中争取来的。
原本远通对高公局的承诺,只有安排其旗下或控股的公司的工作职缺,抗争后,交通部为
协助远通解决问题,也释出部分职缺,而这些超越远通承诺的职缺,也成为自救会现在诉
求地“多元安置方案”:要求远通的转置(与薪资补偿)方案,不仅限于原先承诺的其子
公司职缺,这样收费员才更容易找到工作,而不是卡在远通提出的这些不适当的工作上。
抗争得胜利
华隆自救会与劳动部达成协议,完成一定的战果,加上先前关厂工人的抗争,每一场抗争
背后都连结到更多工人共同的利益。个案的解决不代表制度上问题的解决,不可否认地,
“转置”问题仍是国道收费员抗争的核心,但是,收费员的“旧年资”与“劳保基数”问
题,其实牵连更广,也值得社会大众的注意。
每一个个案的冲撞,都是松动原本制度上偏狭的一股力量,也因此,我们(这些非当事人
)看待抗争,应该站在与整个社会相关的角度来思考。关厂工人、华隆自救会、国道收费
员的抗争,不仅仅是为他们自己,更是为我们所有的人,而这一场抗争,也因此不只是他
们的抗争,而是我们的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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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今晚的焦点是选举造势晚会 不过收费员的问题还是恳请大家关注
作者: BruceLin (不要再try我的密码了)   2014-11-28 22:08:00
人家 想当公务员咩
作者: cdchen (Cd Chen)   2014-11-28 22:08:00
关注啥??关注他们有没有准备国考比较实在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11-28 22:08:00
一开始就讲明是约聘....是看不懂吗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11-28 22:08:00
这...请问其他约聘雇人员是否也同一标准要求呢?
作者: bonju2 (ZeRo)   2014-11-28 22:09:00
关注啥 关注这群无赖吗?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11-28 22:09:00
此例一开,先倒的是地方政府财政。
作者: hank28 (此格空白)   2014-11-28 22:09:00
约聘不管再怎么凹也不会自动转正的..
作者: cdchen (Cd Chen)   2014-11-28 22:10:00
口口声声说要公平正义,却身体力行特权思维。暗
作者: bonju2 (ZeRo)   2014-11-28 22:10:00
啥叫体制内管道 转正职吗? 很简单阿 报志愿役人人都可以当公务员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1-28 22:10:00
远通不是有给转职金了?那不算资遣费?
作者: goodjeff (goodjeff)   2014-11-28 22:11:00
关注什么 什么都不想做的人干嘛关注
作者: w76530   2014-11-28 22:11:00
有问题就去打行政诉讼
作者: catyang (猫阳)   2014-11-28 22:11:00
关注有无瘫痪国道! 若有支持警察强制驱离
作者: ljay (Jay)   2014-11-28 22:11:00
努力准备 国考 不就可以当公务员了吗?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11-28 22:11:00
约聘雇人员的合约可能得打民事官司
作者: catyang (猫阳)   2014-11-28 22:12:00
104年国考日程表出来可以去报考!
作者: tknamco (Pelle Pelle)   2014-11-28 22:12:00
看到后面有黑鸟青我就想吐
作者: rote (ROTE)   2014-11-28 22:12:00
收费员该找柯P闹场去了
作者: goodjeff (goodjeff)   2014-11-28 22:12:00
想当公务员就去考试阿
作者: payeah (大佐)   2014-11-28 22:13:00
什么年资问题,劳保年资转新制根本没归零问题约聘雇人员人员的服务年资除了劳保之外,没太多意义
作者: ntitgavin (硬昨天)   2014-11-28 22:27:00
版主把我解法删掉,我已经告诉那些人去告不当得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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