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asswow0413 (Chass)》之铭言:
: 吱吱果然一看到律师函的“澄清”两字就高潮
: 葛特曼在中时专访本来就有说柯屁“不是器官掮客”(he is not an organ broker)
: 在律师回函也是说He has never been an organ broker
: 也就是只澄清柯屁并不是那种“买了人体器官然后再卖出去从中获利的中间人”
: 而事实上不论“大屠杀”书中引述
: 还是在美加两国作证的是指柯“到中国购买活体器官给自己的病患”
: 葛特曼可从来没否认这点
柯“到中国购买活体器官给自己的病患”
前提是得有人去证明中共有活摘器官的行为吧
目前都是言语上的证据、访谈、道听涂说
似乎没有一个决定性的证据能证明中国共产党有这样的行为
那从PRC对于活摘器官的态度来看,可说是底线了
任何越线的动作都被视为对中共极度不友好的行为
虽然事情不同,但A扁已经用他本人的泌尿器官验证了挑战中国底线的后果
是有人希望连胜文也跟A扁一起漏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