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英美法系国会作证

楼主: justice79 (indyfan)   2014-11-25 22:19:38
※ 引述《mshuang (竹碳乌龙)》之铭言:
: ※ 引述《antiabian (请支持阿扁总统保外就医)》之铭言:
: : → antiabian: 那律师回函根本没啥用,我还是要等美加国会听证结论 11/25 21:07
: : → EvoLancer: 听证会的结论效力或是能有什么拘束处分吗? 11/25 21:10
: : → EvoLancer: 不过 这种听证会 也不会很快有结果吧 11/25 21:13
: : 推 a1e: 国会的听证会不能乱开玩笑的.... 11/25 21:15
: : 推 Yiing: 史上最强,遭ICPO逮捕的台北市长 11/25 21:16
: : 推 eric760302: 还在听证会.....柯P最后三天大绝就是葛特曼书本改版 11/25 21:16
: 在美国这种听证会是具有完整法律效益的,和台湾举办的公听会是两种完全
: 不同等级,台湾也有听证会制度但是没人敢用不管蓝还是绿
: 你如果在听证会上说谎,等同于做伪证要抓去关的,反之就是等同于法院作
: 证效力,相关人士可以依此做出判决把对方抓去关
唉~还是有人搞不清楚英美法制的国会运作模式
两院制发轫于英国,因为古早贵族院(上议院)兼最高司法机关(现已制法另设
所以平民院(下议院)议员可以直接控诉官员违法失职,贵族院审判
这也就是西方弹劾权由来,又称国会审判权
因此演变在国会作证如同出席法院作证一样,不像台湾立院可以随便呼拢就没事的
作者: DCHC (纯爱基本教义派♥)   2014-11-25 22:30:00
没错,所以美国的权力分立不是纯粹的三权,立法权用有部分司法权,出席听证会的发言效力如同人证。拥有
作者: fashnon (~北七~)   2014-11-25 22:54:00
又来了
作者: YingJiou5566 (〓☆煞气㊣北鼻★〓)   2014-11-26 00:01:00
英国我是不知道,但美国是要宣誓不能作伪证的
作者: DCHC (纯爱基本教义派♥)   2014-11-26 02:43:00
那是因为我国某些学者错误解释美国权力分立的意义,美国国会拥有部分司法权,这是藐视国会罪的立法来源。详细内容是美国1875年听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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