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为什么非凡新闻说韩国签FTA未必开心?

楼主: Aswind (各自远飏)   2014-11-25 21:02:41
※ 引述《s410294 (我要成为废文王)》之铭言:
: 非凡新闻在我心中一直是最专业的财经频道
: 刚刚看报导说中韩FTA韩国未必开心
: 说台湾人倒是替韩国人乐观
: 这种财经频道以后还需要看吗?
: 有绿资入股还是怎样?
: 真是令人失望
: 专业形象让人大打折扣
http://0rz.tw/akgNM
【青盟声明】反对练台生并购壹电视 诉求立法以破局
2013年4月17日 0:56
昨日(4月15日)媒体证实,壹电视将卖给年代董事长练台生,交易将于6月1日生效,成交
金额14亿元。本联盟对此有以下几点声明:
一、练台生并壹电视,是媒体垄断、亦恐不符媒金分离原则:
练台生经营产业繁多,在媒体业,他旗下拥有/代理的频道多达21个,其中包括年代、非
凡、三立、民视四家新闻台;直接拥有的系统台收视户共八万户,若计入与其结盟的其他
系统台,则占有系统业约30%的市场,大有与中嘉、凯擘鼎足而立之势。
若再并壹电视,是媒体产业显著的垄断 (通路+媒体内容制造业的垂直垄断)。
同时,练台生也是台湾土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台开)的副董事长,经营花东、金门地区
多笔土地开发案,更涉足金融市场。
二、反对练台生并购壹电视:
系统业者掌握频道上架、定频权力,若再拥有新闻台,将可能影响其他新闻台的报导方向
,造成寒蝉效应;金融业者涉及产业繁多,新闻报导很容易就会变成‘涉己新闻’,若涉
足媒体内容业,将不利阅听人检视经营者对“涉己事务”的报导取舍,
基于媒金分离、反对媒体垂直垄断的立场,我们反对练台生并购壹电视!
三、上架不公问题,应立法解决:
壹电视由于迟迟无法上架,在持续亏损压力下卖出。此问题之根源在相关法规不完备,让
系统业者掌握频道上架与否的生杀大权,却无法可管。
目前NCC版、民进党版的反媒体垄断法草案中皆有“禁止系统业者差别待遇”的相关条款
,且有罚则。若非NCC长期立法怠惰、国民党团一再杯葛民进党版草案付委,这个问题早
已解决!
所以,针对壹电视并购案,我们要求立院在本会期内(6月中旬)尽速完成反媒体垄断法
的立法工作,而非饮鸩止渴,纵放这笔伤害媒体市场公平竞争的交易!
四、集中立院战场,诉求立法以破局:
距离立院本会期结束(6月中旬),只剩不到两个月。不论买方是谁,壹电视并购案只是
再次证明我们需要一套相对明确而完整的制度规范,在面对未来可能的大型媒体结合案时
,能缓解媒体垄断的疑虑。民进党版《反媒体垄断法》草案中,明订系统业者不得并购新
闻相关频道,符合本联盟诉求;一旦此条款通过,壹电视并购将因此破局!
青盟将于本周三及周四(4月17、18日),推派代表参加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举办之反媒体
垄断法公听会,力求即将进行审查的反媒体垄断法,能够更为周延、完备,以确保台湾整
体媒体环境之独立、自主,不受政治与财团黑手的支配。也请社会大众持续关注!
我们的诉求:
1、要求立法院尽速完成反媒体垄断法立法,禁止系统业者与新闻台、媒体代理商整并,
并纳入媒金分离与禁止差别待遇条款,以解决系统台掌握上下架生杀权,导致各频道间不
公平竞争的问题,让壹电视并购案依法破局!
2、呼吁公平会、NCC、投审会等相关单位,尽速公布审查时程!
作者: peteref (Falcon)   2014-11-25 21:09:00
招唤为廷!那是你出名时的那一战啊!
作者: killyou (xxx)   2014-11-25 21:14:00
妈我没虾可是我甲壳素过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