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种拒保最后无保请回的
在司法界很常见吗
上一个是云林县长
但是县长身分比较特殊
拒保后
检察官应该提出证据声押啊
像这样无保请回
代表检察官没有证据?
检察官在搞什么东西
是像包龙星一样先吓吓他吗
有没有高手出来解释一下
※ 引述《geniuscheung (站在强权对立面监督强权)》之铭言:
: 如果一开始就请回
: 在新闻媒体上的效益会比较大
: 会让人有想像空间
: 但是变成交保-拒保-请回
: 就会变成司法标准不一的想像空间
: 会给人企图迫害 然后被迫害人不从 没办法只好请回
: 这在新闻效益上面差很多
: 原本可以只给敌阵营负分
: 现在变成双方都有负分
: 不过这也是赌注啦
: 如果一开始彭吓到交保新闻效益就更高
: 如果拒保之后直接被声押
: 那就换柯P阵营大受伤
: 这场选战从战争角度看还瞒好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