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以身为中华民国公民为荣?!

楼主: masi (专业酸民)   2014-11-13 13:16:10
以身为中华民国公民为荣的人会有加拿大护照,
要放弃还办了七个多月还没办好。
为了捍卫自己的加拿大国籍,甚至不惜跟老公吵架,
要老公退选。
这...“以身为中华民国公民为荣”怎么说得出口?都不觉得逻辑错乱吗?
不如高喊“法律没有规定配偶不准有双重国籍”或
“不放弃双重国籍,才是台湾的进步”
我觉得这样才比较合逻辑。
作者: ihatesmith (ihs)   2014-11-13 13:17:00
可能让13只有中华民国国籍 是件很委屈的事
作者: mune (越来越它了)   2014-11-13 13:18:00
你引号中那两句很正确 只是不中听而且没有加分效果
作者: ihatesmith (ihs)   2014-11-13 13:19:00
从公子口中说出的话已经没正常人会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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