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安,还钱!
如果说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人喊司法已死,
美国安骗钱不用还绝对是名列前茅的。
那件事情最扯的就是“二审合议庭表示,本案检方可上诉三审”。
结果三审直接打枪:“依刑诉法,诈欺为二审确定案件,不得上诉三审,全案定谳”。
诈领公职薪资新台币1亿元,结果用这种乌龙审判划下句点,
这样子不公不义的事情,也祇有国民党执政才看得到!
而且大安区选民跟民进党也非常捧场,补选让国民党推的人再次狂胜,
之后民进党在这边完全放弃,连让市议员选立委都不敢了,直接找代打。
找了个一手搞垮台湾大联盟的肇事墙,那是我生平第一次投不下去民进党候选人。
(最后我区域立委票没投,肇事墙我投不下去)
台湾民众根本不吃双重国籍这套,从美国安事件就看得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