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itt (喜欢美食与运动(M))》之铭言:
: 老胡都能选连四任了,假若选上,等于就在台中市当了17年市长,
: 既然老胡都能在新制下连选四任,我想,不如干脆建议废除地方首长
: 限选一任的规定,不知如何? 到时只要有能力当选,选民又认同,
: 反正做到死也无所谓....这样应该可以考虑吧
没错! 我也认为现今制度需要为了DPP而修改
因为民主就是民进党作主
任何一个直辖市或是县市民进党执政满16年时
民进党将直接获得永续执政权
每四年开放民进党提名两人参选,非民进党藉禁止参选
但是为了不让人说是独裁,每一甲子六十年开放一次外卡资格
非民进党藉人士得先选一次,以决定外卡参选人
接着外卡参选人先和民进党一号参选人选一次
胜者再和民进党二号参选人选一次,获胜者为地方首长
那如果是国民党执政满16年的县市,能获得永续执政权吗
干,当然是不行,你还没觉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