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附件没“加密” 屏县府:被国民党设计了

楼主: wang7752 (^^b)   2014-11-01 19:43:39
推 ulycess: 你讲的就是我要跟你讲的阿,需要立刻办理的公文不一定走 11/01 19:09
→ ulycess: 基层公文管理系统阿 11/01 19:09
→ ulycess: 寄EMAIL,传真、甚至用公告都很正常 11/01 19:10
→ ulycess: 用EMAIL就不回走收发那边 11/01 19:11
→ ulycess: 然后EMAIL没有标附件也很正常,这时候承办员就要自己判断 11/01 19:12
→ ulycess: 标密件,打错 11/01 19:12
→ ulycess: 承办员自己判断不出密件,根本脑残 11/01 19:13
推 ulycess: 为了选举讲这种话真的不应该 11/01 19:21
是谁告诉你用EMAIL就无法判断了?你真的有发过公文吗?
他用EMAIL也是照公文格式发出来的,大部分都是采正式公文打出来扫秒成pdf档。
内容包含了收件人单位,发文单位,发文字号,发文日期,发文级别,主旨,内容,
等各种资讯,然后做了2x年的公务员你跟我说无法辨识你在乎弄谁阿。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3-11-01 19:09:00
你讲的就是我要跟你讲的阿,需要立刻办理的公文不一定走基层公文管理系统阿寄EMAIL,传真、甚至用公告都很正常用EMAIL就不回走收发那边然后EMAIL没有标附件也很正常,这时候承办员就要自己判断标密件,打错承办员自己判断不出密件,根本脑残为了选举讲这种话真的不应该
作者: EvoLancer (伊地知幸介)   2014-11-01 19:47:00
有种东西叫做电子公文
楼主: wang7752 (^^b)   2014-11-01 19:47:00
电子公文上述东西一样也不会少好吗不是说改了电子公文这种东西就会消失
作者: throtle (ghostrider)   2014-11-01 19:48:00
就"不要脸"三个字而已。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11-01 19:49:00
所以说泄密罪要成立困难 但渎职罪总有吧?
楼主: wang7752 (^^b)   2014-11-01 19:49:00
只要是公文 公文该有的都还是存在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14-11-01 19:49:00
电子公文上面字清楚喔.谁是签办单位.要会给谁.不可能弄错.更别说上面一定会有"机密等级"
楼主: wang7752 (^^b)   2014-11-01 19:52:00
不用说电子公文 传统公文该有的一样也少不了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11-01 19:54:00
当然有泄密罪阿...泄漏国防以外机密就可以了
作者: jhoc (jhoc)   2014-11-01 19:59:00
公文当然有泄密......不然我去要北示的公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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