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闲聊] 我认为吕秋远完全错误、海陆完全无过失

楼主: grace0928 (静香)   2014-10-29 23: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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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race0928 (静香) 看板: LAW
标题: [闲聊] 我认为吕秋远完全错误、海陆完全无过失
时间: Wed Oct 29 23:07:44 2014
我认为吕秋远完全错误、海陆完全无过失

我们先讲第一点好了,就算窃贼被杀死在屋主(海陆)家中,事实也有很多种可能
可能一
海陆回到家中,遇到窃贼,窃贼声称要杀死海陆,这个时候
1、海陆逼不得已与之搏斗
2、海陆受到惊吓。这里我要说明一下,媒体一直说“海陆是因为想保护家人,所以才与
窃贼搏斗”,我认为这样讲不好,为什么呢,因为“你想保护家人”讲得一副还是有理智
可以控制的样子,可是如果你说你是“受到惊吓”,那理智在一时之间很难控制
更何况,海陆是因为窃贼欲攻击他才受到惊吓,所以海陆受到惊吓的因还是在窃贼
如果是上述这个情况的话,那海陆应该完全无罪么,因为1、逼不得已才与之搏斗 ; 2、
受到惊吓所以用尽全力,窃贼在搏斗中挂点

可能二
海陆回到家中,窃贼跪地求饶,并且说“我知道错了,我把东西都还你,我再赔你一百万
,请你原谅我”,这个时候,海陆如果执意杀死窃贼,那么,海陆就不是“过失致死”,
根本就是谋杀

所以说从上述这两个例子我们就可以发现“即使窃贼被海陆杀死于家中,事实还是有很多
种可能,同样的,罪名也有很多种可能”
我知道这个时候你们一定会叫我证明“那你说啊,是哪一种,你怎么证明是第一种???”
,我已经讲过了,事实是怎样,只有已经死掉的窃贼还有海陆知道,旁人根本无从得知,
所以你们不要再叫我证明了,因为也证明不了
证明得了、证明不了根本不是重点,重点是什么,重点是海陆只要说“窃贼欲攻击我,我
受到惊吓,逼不得已与之搏斗,窃贼死于搏斗之中”,这样讲就行了,这个时候你们一定
会说“那海陆要证明啊”
1、已经讲过了,事实是怎样根本证明不了,又没录影机的东西,谁知道是怎样,即使是
海陆也无法证明事实是这样
2、海陆根本没必要证明,因为举证责任在检方,检方现在要控诉海陆“过失伤害致死”
,检方问“为何窃贼会陈尸你家中”
海陆答“窃贼欲攻击我,我受到惊吓,逼不得已与之搏斗,窃贼死于搏斗之中”
是检方要证明“不是海陆讲的这样”,你懂吗,现在是检方要指控海陆,所以举证责任在
检方

最后
事实是如何呢??? 其实并没有人知道,谁都不在现场,谁知道是如何呢??? 可是事实应该
是非常接近“窃贼欲攻击我,我受到惊吓,逼不得已与之搏斗,窃贼死于搏斗之中”严格
的来说,第二种情况“海陆回到家中,窃贼跪地求饶,并且说【我知道错了,我把东西都
还你,我再赔你一百万,请你原谅我】,但海陆坚决杀死窃贼”,这个讲法根本不合理
1、窃贼应该有与海陆搏斗
因为他不想被抓,他就算不想攻击海陆,他也不想被抓到警察局,也就是说,窃贼应该有
与海陆搏斗
2、海陆应该是逼不得已才与窃贼搏斗
讲过了,因为窃贼不想被抓,所以窃贼会主动攻击海陆,海陆逼不得已与之搏斗
3、海陆应该有受到惊吓
这更明显,一个窃贼来你家,你不会受到惊吓吗???

总之呢,海陆其实不一定是无罪的,但至少机率高达99%。而吕秋远呢,一定是完全错误
作者: McCain (长发马尾控)   2014-10-29 23:22:00
可能还是有罪 但应该会判缓刑
作者: jurists (kk)   2014-10-29 23:24:00
你要po几遍啊这不是过失致死应该是伤害致死二 个人认为重点在有没有必要性如果有无罪反之 则是防卫过当但基于要求完全依法行事期待可能性低减轻罪责 法律效果是减刑至于事实如何认定 等待证据提出吧法律只支持你防卫自己权利的行为如果目的是出气那不再法律保护范围内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4-10-29 23:32:00
奇文共赏
作者: ysfang623 (芋頭(BOY))   2014-10-29 23:36:00
我觉得另外要注意的一点是当下窃贼并没有死 警察来时屋主还有问警察要不要CPR 这足以证明屋主没致死意图
作者: jurists (kk)   2014-10-29 23:41:00
阻却违法举证责任是个学术议题
作者: larusa (最爱小熊宝贝)   2014-10-29 23:58:00
你在写什幺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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